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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主席遇上沃尔玛 沃尔玛常德店关闭事件观察
发布时间:2016-12-12编辑:湘声报-湖南政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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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9日

  跨国零售业巨头沃尔玛,与它布局在中国内地一家分店的工会出现了“对对碰”。劳资双方的权利主张,可视为中国法治化进程的一个注脚

  持续近两个月的沃尔玛常德店工会与员工维权事件,至今尚无最终结果,成为观察劳资权利纠纷的一个最新样本。

  4月底,湘声报记者再度来到沃尔玛常德店,只见巨幅广告仍醒目地立在常德水星楼商业广场的楼顶,而超市大门紧闭。通往办公室的楼道里一片漆黑,隐约看到墙壁一侧贴着“尊重个人”的大字,员工曾经的活动区域一片凌乱,墙上挂着的常德店“2010年荣誉龙虎榜”里,黄兴国的名字出现在“优秀员工”一栏里。

  现在,这位被多次评为优秀员工的工会主席,正带领员工与全球最大的零售商沃尔玛对抗。他们认为“关店不跟员工和工会协商,而且采取粗鲁的方式关店,太不尊重员工”。

  因为谈判未果,双方一直处于胶着状态——沃尔玛想把货物拉走,但工人们不让。当记者看到黄兴国时,他正站在沃尔玛常德店收货台前的空地上,分配员工任务,不时张望四周。他听说资方又要大规模转移资产了。

  看到员工正搬运帐篷,黄兴国忙奔跑过去帮忙。在整理完物资后,黄兴国终于坐进帐篷休息,记者给他拍照,一旁的员工说:“在这里拍照好,工会主席和工人在一起。”此时的黄兴国却看着前方,一脸忧愁。

  外界称黄兴国是“最牛工会主席”,他却很无奈,“哪里是最牛,是最无助。”他不知道这次维权能走多远,但“无论怎样,得坚持下去,得对得住自己的良心”。

  “做一回真正的工会主席”

  2009年,38岁的黄兴国应聘成功,成为沃尔玛常德店的一名收银员,月薪只有790元,是店里工资最低的,但他相信自己的能力,会在沃尔玛有一番作为。

  4年后,黄兴国任行政部经理兼工会主席。店工会委员易赛斌说,任上的黄兴国做了很多不属于工作范围的事,他对沃尔玛投入了很多精力和心血。

  然而5年后的2014年,常德店因效益不好,面临关闭。

  2月21日,黄兴国得知常德店将于3月19日关闭。他被告知如果接受分流安排,将从常德店的行政经理兼工会主席平调到长沙或益阳沃尔玛店的平级主管,待遇不变,可能还有晋升机会。权衡之下,黄兴国最终接受了分流安排。

  但作为工会主席,黄兴国觉得有义务把这件事告诉工会委员。当天下班后,他召开了一次工会委员会议,告知要关店的事。会议就怎样为员工维权,作了充分讨论,明确了15项维权诉求。会议一直持续到凌晨。

  因为自己接受了分流安排,黄兴国不便出面为工人们维权,于是授权一名副主席行使工会主席的权力。

  但在店方宣布闭店以及公布安置方案的前一天,黄兴国改变了想法。

  3月4日,一位主管因拒绝在安置方案上签字,被3位管理人员追着商谈,平时很坚强的她突然情绪失控,哇哇大哭起来。“她是我朋友,平时很坚强的。得知这个消息后,我就觉得工人太弱势了,决定做一回真正的工会主席。”黄兴国说。

  令他始料未及的是,一场漫长而艰辛的战斗正等着他。

  

  为员工据理力争赢得信任

  平时,沃尔玛常德店工会的工作仅限于组织娱乐活动、发放节假日福利,与员工并没有过多交集。但因为这次维权,工会与员工们站在了一起。

  3月5日,店方宣布闭店,并公布分流与买断补偿两套安置方案。这遭到员工抵制,大家对突然关店以及安置方案不满。

  店工会认为,常德分店关店未提前一个月告知,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性裁员”的规定,属“程序违法”;闭店裁员涉及员工切身利益,事先不与员工协商,征求员工意见,也违反了劳动法。

  事后,135名员工中有121人委托店工会维权。起初,因为黄兴国与经理关系密切,部分员工并不信任他。3月7日,工会与资方第一次沟通后,员工改变了对他的看法。

  会上,资方称员工不认真工作,且阻碍了超市的正常工作;黄兴国听后挺身而出,据理力争,称这是污蔑,资方关店行为野蛮。事后,黄兴国与资方理论的这段视频在员工中广为传播。“听到这个录音后,我就觉得黄主席确实在为我们维权。”一位员工说。

  两个多月来,为了维权,黄兴国异常忙碌。工会宣传委员周亮说,“每天7点左右,他就起床,晚上很晚才回家。有时写维权博客写到凌晨,十分辛苦。”

  为了便于交流信息,工会建立了微信群,昨天做了什么、今天要做什么都会一 一说明。黄兴国几乎每天都会在群里发声。

  2011年,当选工会副主席时,黄兴国曾到衡阳参加过一次工会主席培训。 这是他第一次理解工会的意义。那次培训后,他觉得工会应承担更大的任务和责任。然而此次维权,令他对工会作用有了更切身的体会:“要履行这些责任并非易事,我们既是公司的管理人员,要听上面的话;同时又是工会委员,要为员工说话,这种双重身份很尴尬。”

  “谈判就是斗智斗勇”

  在工会与员工维权之际,资方却想方设法让员工签订安置协议。

  “有让员工亲戚或朋友做工作的,有要求与员工一对一进行沟通的,资方承诺只要在3月19日签字,就能够享受半个月的工资优惠。后又将日期延迟。甚至保证只要员工先签字,如果后面没签字的员工维权成功,他们同样享受谈判待遇。”黄兴国说。

  随着事态的发展,陆续有员工动摇,与资方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为了团结员工,黄兴国一度每天跟员工们开会,站在收货部的平台上讲话。在一段视频里,黄兴国握紧拳头,声嘶力竭地讲,“我们的诉求有铁的法律依据,任何人无法歪曲和抹杀,胜利一定属于我们!”

  为了不让资方瓦解,工会呼吁员工不能与资方单独谈,与此同时,工会积极与资方进行谈判。

  但谈判并不顺利。黄兴国说,“资方从来没有与我们直接谈判过。我们曾两次递交谈判函,但资方不与我们谈判。在政府组织的沟通会上,工会才有机会与资方进行沟通,但那不是沟通会, 是批斗会。”

  3月28日,资方告知黄兴国,将终止65名员工的劳动合同,并将补偿金打入工资卡,另12名员工因提交了解除劳动合同意向书,资方将继续一对一沟通。店工会法律顾问、曾参与《劳动法》起草的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常凯认为,在员工未签署任何资料文字的情况下,资方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

  谈判未果,店内的资产成了双方争夺的焦点。

  黄兴国说,与资方谈判,其实就是一个斗智斗勇的过程。自闭店之后,他觉得看守贵重资产不被沃尔玛运走,是与资方谈判的重要砝码。

  为此,根据资方不同的转运资产方式,工会做出了相应的对策。比如,初始,员工只是白天防止店方转移资产,后因发现资方晚上拖运,便改为分三班24小时值班。

  有一次,资方向收货处运来许多大纸盒子。周亮报告后,黄兴国意识到,这可能意味着资方将大量转移资产,于是让员工当夜守住出货口。

  有员工不愿意值夜班,黄兴国说:“不要强迫他们。”在他看来,工会没有权力要求员工做什么,但会通过各种方法凝聚员工,告诉大家维权不是某个人的事,是每一个人的事。只有考虑到他们的利益时,这个集体才会有凝聚力。

  但还是有员工因排班值夜而抱怨,这让黄兴国十分气恼。他在维权博客里写道:“店工会委员们熬到几近天亮,直到复印机碳粉耗尽才休息。如果我们的同事还在为自己小小的付出而抱怨,为自己不合适的排班而生气,请看看他们的付出。我相信,坚持到现在,大家都是好样的,虽然一路上有人在掉队,但我坚信他们曾在维权战斗的队伍里真心付出过。”

  “我是工会主席,若违法,请抓我”

  3月7日下午,店工会和资方在常德市总工会进行了首次劳资沟通,武陵区政府及区信访局、区商务局等部门负责人到场。

  黄兴国说,那次协调会最终演变成双方的“辩论会”,政府对店工会的“批判会”,“说我们是刁民,无理取闹。”

  3月18日,武陵区政府又召开了一次沟通协调会。会前,一名店工会委员称受到一位警方人士的威吓、嘲笑。黄兴国非常气愤,当即离开会场,后经人劝说才回到会场。

  会上,市区两级劳动部门认为店工会主张的“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成立。

  黄兴国称,“会议进行中,相关部门和沃尔玛都认为关店程序合法,安置内容也合法,认为我们再继续‘闹下去’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当时,他回应,“我是工会主席,代表工会和职工维权,如果你们认为我违法,就立即把我抓起来。”

  此前一天,区劳动监察大队出具的《关于沃尔玛闭店职工安置方案的调查说明》称,沃尔玛的安置方案合法,劳方要求的违法解雇赔偿金不成立。

  “区劳动监察大队的调查说明完全没有听取店工会的意见,而且在开会的时候,工会都没接到这个‘说明’。”黄兴国感觉店工会未受到尊重,“难道店工会不是一个平等的谈判主体?”

  常德市武陵区商务局局长雷建熊对湘声报记者说,沃尔玛的做法很规范,不存在不妥。区商务局一位副局长称,考虑到沃尔玛作为跨国企业,要“讲政治”,“还是应该欢送的,不能过河拆桥”。

  3月19日,20多名协警意图对留在卖场的员工清场。为此,黄兴国写下委托书,一旦发生意外,不能行使工会主席职责,则让其他工会委员行使工会主席权利。

  冲突在3月21日变得激烈。当日,数十名警察进行强制清场。其间,有两名员工被警察带走,其中一名男员工被行政拘留5天。《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拘留的原因是“伙同他人在沃尔玛超市强行占据卖场”。

  在外的黄兴国得知此事后,发来短信告知员工:“我正赶回常德!希望大家克制!冷静!告诉大家,我黄兴国承担所有责任……”

  沃尔玛常德店事件引起舆论关注,随后在常德店现场出现了一些变化。黄兴国说,以前,资方拖货遭遇员工阻拦时,会打电话求助警方,但现在是我们打电话告诉警方不让资方转货。

  周边大楼的门卫证实了这一点。4月23日,见到资方准备用一辆大货车、大型叉车运货,工会立即报警。赶到的警方认为这事处于争议阶段,劝司机不要转移资产。

  

  维权到底

  之前,黄兴国对《工会法》、《劳动法》了解并不多。现在为了维权,他把3年前参加工会主席培训时发放的《基层工会工作实务操作指南》、《新时期工会理论与实务》等书籍以及培训笔记随时带着,随时看看。有人笑他是拿着书本维权。

  事实上,黄兴国谨守一条:不能触碰法律,员工不能有过激行为,要学会保护自己。而对于可能触及法律的行为,黄兴国会及时做出调整。之前,店工会自称为 “维权小组”,经市总工会指出不妥后,改称“沃尔玛常德分店工会委员会” 。

  在常凯的帮助下,店工会加快了申请劳动仲裁的步伐。常凯告诉记者,“集体协商谈判也是一种法律手段,但在资方拒绝集体协商谈判的情况下,我们首先申请劳动仲裁,是因为程序简单,时间短,而且也是申请诉讼的前置程序。如果不被受理或双方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再走诉讼。”

  4月3日,在北京举行的“企业关闭与劳动争议法律适用学术研讨会”上,多位劳动法、公司法和民商法学者纷纷就此事件涉及的法律问题发表看法,尤其对如何规范企业关闭中的职工安置、工会在集体劳动争议中如何发挥作用等话题,讨论激烈。

  常凯认为,常德沃尔玛事件,对于落实《劳动合同法》和《工会法》的相关规定,促进企业依法关闭和依法安置员工,推动工会在实践层面上依法维权,都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沃尔玛区域公共关系总监李呈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有分歧有争执很正常,如果没办法的话,那么就走劳动仲裁、法院判决,我们都是接受的。

  然而,申请劳动仲裁也并非一帆风顺。

  3月31日,原本递交到市劳动局的仲裁申请以属地管理原则被退回,市局让黄兴国将材料交到区劳动局。区劳动局以沃尔玛是在市工商局注册为由,让他们再交去市局。最终市局受理。

  之后,黄兴国以工会为主体申请集体劳动争议仲裁遭到驳回。常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这没有相关法律依据”。

  但黄兴国认为,市仲裁院要以全体员工作为申请主体,怎么保障工会主张集体谈判维护员工利益的权利?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工会委员会不能作为劳动仲裁的申请主体。

  现在,店工会完成了两份劳动仲裁申请:一份是黄兴国等为代表的69名员工的集体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申请诉求沃尔玛常德店终止劳动合同书违法;沃尔玛(湖南)百货有限公司与沃尔玛常德店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两倍的赔偿金。一份是工会的申请书,诉求沃尔玛的安置通知无效以及承担违反集体合同的违约责任等。

  4月22日,黄兴国等3名工会委员第4次前往常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递交这两份申请书。 7天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对两项申请立案。

  对此,3名工会委员有些喜悦:“此事终于回到法律轨道了。”对于前景,黄兴国称:“事情结果还不是很清楚,但我们会在法律框架内,维权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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