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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生鲜灯”新规实施,卸下“美颜滤镜” 让生鲜回归本色
发布时间:2023-12-15编辑:湖南政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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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施行。《办法》对销售场所照明等设施的设置和使用予以明确,要求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这意味着过去备受社会各界诟病的“生鲜灯”将不得再使用。


为何要禁用“生鲜灯”?新规推出后,农产品市场实施情况如何?近日,政协融媒记者对长沙部分市场“生鲜灯”禁用情况进行了走访调查,并邀请农业界省政协委员进行解读。


湖南政协新闻网

执法人员对肉品在“生鲜灯”和普通照明灯光下进行对比。资料图片


“生鲜灯”导致生鲜产品失真


“生鲜灯”顾名思义,就是通过调整光照颜色让食品看起来更新鲜的灯具,近年来在各大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普遍使用。


省政协委员、湖南农业大学教授陈斌介绍,“生鲜灯”的工作原理是利用不同颜色的光源来突出或掩盖食品的色泽和感官性状。例如,红色“生鲜灯”可让肉类看起来更红润,蓝色“生鲜灯”可让海鲜看起来更活跃,绿色“生鲜灯”可让蔬菜看起来更新鲜,黄色“生鲜灯”可以让烘焙食品看起来更诱人。


“生鲜灯”具体有没有危害?陈斌介绍,“生鲜灯”只是不同颜色的冷光源,一般不会对生鲜产品造成直接的危害。但它最大的问题是会导致生鲜产品失真,容易让商家以次充好。需要使用“生鲜灯”的,主要是蔬菜、水果、肉类等生鲜产品。很多时候,仅凭名称、外观难以判断产品质量。有经验的消费者可能也得上手摸、闻气味,甚至回家品尝后才能知道食品的质量。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生鲜产品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如果买到失真产品,很多消费者只能自认倒霉。


因此,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禁止使用“生鲜灯”,要求商家关掉过度的“美颜滤镜”,让食品呈现出真实的样子,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同时也是提醒消费者购买食品时更加理性,不要被外观所迷惑。


省政协委员、湖南省流沙河花猪生态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述初认为,“生鲜灯”作为一种促销手段,无法让消费者看到生鲜产品的真实情况,容易让消费者购买到劣质产品。


对于全面禁用“生鲜灯”,作为生鲜猪肉类从业者,李述初坦言:“禁用后,可以避免消费者上当受骗。同时,优质的猪肉、牛肉、羊肉等农产品也会迎来更好的销售机会。”


“新规实施后,关键在于严格落实。”李述初希望执法部门深入到超市柜台、集贸市场摊位,进行严格地铺排检查,让禁令真正落地。


禁用“生鲜灯”进度不一


按照规定不能再使用“生鲜灯”,那农贸市场和商超要如何更换和使用新的照明设备?


政协融媒记者了解到,新规实施首日,长沙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开福区荷花池生鲜市场,对“生鲜灯”等落实情况进行突击检查。检查发现该市场仅一家鲜肉店十分隐蔽地使用了一盏“生鲜灯”,其他摊位均换上了普通白炽灯。执法人员对肉品在“生鲜灯”和普通照明灯光下进行比对,发现其呈现出的肉品颜色大相径庭。


记者在湘江新区麓山南路一家综合市场内走访,发现商户均未更换“生鲜灯”,负责人称已在统一采购合格灯具。“11月份我们就开始找符合标准的替代‘生鲜灯’的灯具,通过湘江新区生鲜市场协会,我们将统一采购一批合格的灯具。”该生鲜市场经理介绍,市场方已联系厂家,同时将样品提供给湘江新区商务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待审核通过就统一采购、使用。


随着新规正式生效,部分商家已改用白光或普通的暖黄光。不过,多个电商平台上,“生鲜灯”仍然在售。有的商家直接标明“符合市场监管新规灯光要求”,有的宣传“再不换就罚款了”“新国标更显色”,引导潜在客户下单。


“事实上并不存在‘生鲜灯’这个品类,它仅是泛指可能误导消费者的灯光照明产品。”长沙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说,判断灯具是否合规,应当根据灯具是否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是否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目前在网购等平台售卖的,自称符合新国标的“生鲜灯”到底合不合规,还有待监管部门监督查实。需要提醒的是,《办法》规定,如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违规使用“生鲜灯”,将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如拒不改正,将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文 | 政协融媒记者 蔡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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