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要闻
重视和整治劳务派遣中的乱象
发布时间:2024-03-15编辑:湖南政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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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作为一种新型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在解决用工单位用人需求、促进劳动力就业等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但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对劳务派遣的规范不够全面具体,导致出现同工不同酬等乱象,亟待引起重视和加强整治。建议:


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对劳务派遣的一些特殊法律问题的衔接作出明确规定。如,更加清晰界定劳务派遣的领域、时间;派遣机构的设立、监管;劳动者的权利、义务。进一步明确劳务派遣机构、用人单位在保障派遣工各项权益中各自的职责以及发生劳动争议后的处理程序,制定适合劳务派遣的劳动合同文本,包括在缴纳社会保险、劳动条件、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等方面与企业正式员工相同对待的条款。


进一步加强对派遣机构和用工单位的监管。按照《劳动合同法(修正案)》,严格准入审核,劳务派遣业务经营门槛提至200万元,培养具备社会责任的劳务派遣机构履职能力。对没资质的派遣机构要一律清退,并给予重罚。劳动主管部门要加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执法力度,经常性检查派遣协议签订及履行、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办理情况,以及用工单位工资支付、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情况,重点检查劳务派遣员工同工同酬情况、劳务派遣用工比例,严肃查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保障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


进一步提升劳动者的技能素质。要着眼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扎实有效开展劳动者就业前、在职、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稳定和扩大就业。


文 | 李玲华(永兴县政协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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