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政协
把握民主监督的六个维度
发布时间:2017-04-22编辑:湘声报-湖南政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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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韶红

  《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是中共中央颁发的第一个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专门文件,为新形势下政协民主监督提供了基本遵循。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进一步发挥政协民主监督重要职能作用,需要把握好六个维度。

  提升思想高度。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深刻认识到,民主监督是党和人民赋予人民政协的神圣职责,要牢固树立“搞好民主监督是本职、不搞民主监督是失职、搞不好民主监督不称职”的理念,变“要我监督”为“我要监督”,切实增强开展民主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民主监督工作水平。

  掌握氛围尺度。政协委员实施民主监督要坚持解难不发难、补台不拆台、帮忙不添乱的工作定位,提出意见建议要有理有据、有节有度,切忌针锋相对、剑拔弩张,努力营造平等协商、真诚沟通的民主氛围,形成协同配合、良性互动的良好局面。

  选准切入角度。紧握拳头才能集中发力,面面俱到反而事倍功半。要注重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选择监督议题,达到剥茧抽丝、以小见大的目的。要瞄准发力点,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问题,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党政部门工作中应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政协建议案、提案办理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从中确定监督重点,紧盯不放,久久为功,问题不解决不收兵,整改不到位不罢休。

  拓展范围广度。除开展会议监督、视察监督、提案监督、专项监督外,各级政协组织还要积极探索其他监督形式,如改“聘”为“派”,向党政部门委派民主监督小组;借力发力,加强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监督形式的协调配合;推动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向基层延伸,探索在村和社区设立政协委员工作室,等等。

  增强建言深度。要提高政协调查研究能力,深入到基层去,深入到群众中,掌握真实、鲜活、充足的第一手材料。要深入分析问题,透过现象看本质,去伪存真,去粗取精。在全面掌握实情、深刻剖析问题的基础上,再提出有深度、有价值、接地气的意见和建议。

  加大领导力度。各级政协组织要主动争取同级党委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和重视,把民主监督纳入党委工作总体部署和对党政部门绩效考核体系,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民主监督工作计划以党办名义下发正式文件,重要会议和活动邀请党委领导同志参加指导。加强与党委、政府督查部门的协作和联动,对重要的民主监督意见跟踪督办,促进民主监督成果有效转化。

  (作者系新化县政协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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