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涛
调研发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普遍存在服务管理空壳化现象,需引起高度重视。尽管大部分安置小区设立了便民服务中心,实现了有组织、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但由于经费没有着落和保障,部分便民服务中心日常运转困难,没有起到“便民”和“服务”的作用。为此,建议:
根据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的原则,综合考虑人数、地域等因素,易地扶贫安置小区人数达到1000人左右的可单独设立村或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与村委会(社区)“两位一体”合署办公。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由领取财政工资的村、社区干部兼任,工作经费拨付标准按村、社区同等对待。
人数较少的易地扶贫安置小区,可纳入所在地的村或社区进行管理;100人左右的新组建一个村民(居民)小组,超过200人的可视情新组建若干个村民(居民)小组;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精简,主任由安置小区所在地的村、社区干部中领取财政工资的人员兼任;安置小区纳入所在地的村或社区进行管理的,对所管理的村或社区应增拨工作经费,解决“无钱办事”的问题。
加强易地扶贫安置小区便民服务中心管理考核,奖勤罚懒,使其“便好民”“服好务”,成为搬迁群众的“贴心人”。
作者单位:新化县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