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政协
“四项制度”强化履职管理和考核
发布时间:2022-05-27编辑:湖南政协新闻网
分享

湘声报讯 日前,洪江市政协六届二次常委会会议协商通过了《洪江市政协委员学习制度》《洪江市政协委员联络走访制度》《洪江市政协委员履职管理办法》《洪江市政协委员履职评价考核办法》等“四项制度”,为推动政协工作提质增效提供了制度保障。


为调动政协委员履职尽责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洪江市政协实行委员履职量化考核,让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实现委员履行管理模式的创新。通过建立相关制度对委员的履职行为进行规范,推动委员更好成为党的政策宣传员、思想政治引领员、界别群众贴心人。如《委员履职管理办法》从履职要求、考核制度、问责和退出机制等方面,对委员提出了履职要求;《委员履职评价考核办法》则对委员、委员活动组、委员工作室提出了考核要求,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委员留任的主要参考依据。


市政协学联委负责人表示,“四项制度”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政协委员履职行为,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用机制推进履职的良好局面,将有力推进政协履职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易声立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