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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全国政协委员、文化部原副部长王文章:“非遗保护传承不能丧失自我品格”
发布时间:2016-10-14编辑:湘声报-湖南政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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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文章简介

  

  历任中国文化报社社长兼总编辑,文化部艺术司司长,文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中国艺术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兼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等职。现为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名誉院长。

  

  随着《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于今年7月正式施行,湖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从此跨入“法治时代”。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项目118个,国家级传承人76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02个,省级传承人247人;设立了“武陵山区(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和4个国家级生产性保护基地,“女书习俗”两度走进联合国总部……湖湘文化遗产正以丰富独特的形态,闪耀走出国门,走向世界。

  

  然而,随着经济转型和社会变革加快,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部分传统技艺濒临消亡,现有传承人群后继乏力,“人走歌息”“人亡艺绝”问题突出,非遗保护意识和能力不足,保护不力、利用失当、过度开发的现象时有发生。

  

  日前,全国政协考察团来湘调研“中华老字号品牌质量提升情况”,曾担任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的全国政协委员、文化部原副部长王文章研究员接受湘声报记者独家专访,畅谈了新时期非遗保护工作的思考和见解。

  

  “立法是非遗保护的关键和里程碑”

  

  湘声报:你曾多次来湘调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湖南印象最为深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哪些?

  

  王文章:湖南非物质文化遗产内涵深厚,价值独特。我对火宫殿、湘绣、湘西茅古斯舞等印象特别深,其制作技艺和文化传承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湖南非遗资源的典型代表。

  

  湘声报:自2011年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已实施5年多,这些年来,我国非遗保护发生了哪些新的变化?

  

  王文章:非遗保护最根本的是立法保护。“非遗保护法”通过后,中国非遗保护进入了依法保护阶段,这是一个里程碑式的发展。从此,我们的非遗保护更具科学性,更加讲究规范性,更加有了保护的整体性,保护的方向和目标也更明确,措施更具体,是在原有基础上向前迈了很大的一步。

  

  但目前一直存在的非遗保护经费投入不足、有些非遗项目历史包袱重、非遗技艺及载体社会认知度不高、非遗传承人青黄不接等现实问题仍应清醒认识到。

  

  “非遗传承人要具备工匠品质”

  

  湘声报:前段时间上映的电影《百鸟朝凤》引发观众热议。电影讲述了唢呐代表的传统文化传承在市场大潮中被冲击、边缘化,并被一些年轻人排斥的现实情景。当前,传统文化传承应该如何既顺应现代社会发展需求,又能保留传统文化中有价值的东西?

  

  王文章:非遗保护强调本真性继承前人技艺的同时,还应结合传承人自身体验加以丰富综合,创新创造地传下去。要深刻认识非遗传承具有恒定性与活态流变性对立统一的根本规律。

  

  传统技艺的积累是恒定的,但传承人本身性格、原材料和技术环境的变化,就会令它产生新的调整。就拿臭豆腐来说,不同的师傅,不同的火候,就会有不一样的味道。以前是手磨豆腐,现在机器加工,炉柴火换成了燃气,但臭豆腐的核心制作技术一直延续了下来。

  

  总的来说,非遗保护的宗旨是“抢救第一,保护为主”。但也不应是凝固的保护,让其成为文物,而是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有些项目适合于发展生产,制造产品,政府应积极引导扶持这些项目,在生产和创作中,实现经济社会效益与传承发展双赢。

  

  湘声报:现今环境中,如何选择并培养合格的非遗传承人?

  

  王文章:就湖南来说,白沙溪黑茶、臭豆腐小吃、老字号中药的制作技艺就是非遗保护的内容和重点,人不存在,技艺就不存在了,所以说,非遗保护的核心就是保护传承人。

  

  保护传承人不仅仅是保护起来,而是要尊重他的地位,认识他的价值,尊重他的传承和创造。近些年,非遗传承人申报名录就是为了尊重传承人,使他们能有一个良好的传承环境。传承人要拥有神圣的责任感和坚守的品格,具备真正的工匠精神,把项目最本真的品质、最核心的技艺坚持传承,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文化遗产。

  

  “非遗保护不力、开发过度,应予以除名”

  

  湘声报:近年来,“重申报,轻保护”、市场功利性过度开发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如何实现非遗理性传承与开发?

  

  王文章:在进行非遗保护传承的过程中,可以适当研究市场开发,但开发并不是丧失自我品格。有些传承人或传承机构受市场驱使,把非遗技艺当成获取利益的工具,作品盲目追求经济效益,把本真丢掉了,改变了所传承项目的原真性。

  

  “重申报,轻保护”现象实际上是违背它的传承规律。要改变这种现象,首先我们在申报方面要按照规定、严格评审。要严格地进一步控制国家级非遗项目的数量,进一步完善市、县级非遗名录体系的建设,令非遗名录体系建设形成一个好的结构:国家级名录少而精,省级名录在中间,市、县级名录为多数,是一个很好的基础。这样一个合理的金字塔型结构,就使我们把关注和保护的基础放在基层。

  

  同时,要加大监督和检查的力度,组织专家组对各地申报的国家级名录项目进行检查和监督,对于没有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加以保护的、保护不力的要限期予以改正;对于不能很好落实保护措施的,要在名录中除名。

  

  当然,更积极的保护措施还是针对不同类型项目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使它能够在当代发展中跟文化建设、文化创新和当代生活结合起来,产生一种保护的活力。

  

  湘声报:你主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一直是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权威基础理论,如何理解其中提到的“非遗保护应该有的放矢”这一观点?

  

  王文章:很多项目是不是可以进入国家级名录,都在专家的研究之中。今天我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很多项目认定还处在进一步深化研究的过程之中,有一些项目不能草率或者盲目地下结论,其中包括很多民间信仰的项目。比如,妈祖信仰是福建及台湾地区很多民众信仰的项目,这其中有迷信的成份,但总体上表达了人们一种向善、追求美好的意愿,这是应该加以肯定的。再比如风水,我们对一般性地否定或者肯定都是反对的,应该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得出一些结论。

  

  湘声报:非遗保护工作从专项专人保护传承到实现文化自觉、文化自信,还需在哪些方面努力?

  

  王文章:非遗就在我们身边,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这也是要进行非遗保护的意义。非遗保护得好差与否,最关键的就是大众广泛参与的程度,大众认知度越广泛,觉得保护非遗乐在其中,就能自觉参与。

  

  “非遗日”的设立就是为了营造非遗保护的社会氛围。当前,学校和社会要加强对中小学生、青少年的非遗教育和宣传,认识非遗的价值和意义,使其自觉参与到保护中来。当非遗保护成为一种社会共识的时候,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自然得以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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