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为守护美丽家园,省政协持续推动改善生态环境专项民主监督走深走实,省政协委员积极行动、扎实履职,助推解决了一大批环保问题,将履职答卷写在蓝天碧水间,写进群众心坎里。围绕全面推进美丽湖南建设,委员们深入建言献策。
推动烧结砖企业退出
何志红:明确“城市规划区”范围
“《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城市规划区禁止新建烧制建筑用砖厂;已经建成的,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关停,并予以处理。但在推进烧结砖企业退出的工作中,却遇到了无法界定烧结砖厂是否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难题。”省政协委员、邵阳市工信局局长何志红说。
2020年,湖南省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两规合一”,规划模式发生重大改变。截至2024年6月30日,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均已获省人民政府批复,规划中已经没有“城市规划区”的表述,仅划定了中心城区和城镇开发边界线的范围。部分企业既位于中心城区内,又位于城镇开发边界线内;也有个别企业位于中心城区内,但在城镇开发边界线外。何志红认为,需要明确“城市规划区”的范围,才能依法依规对烧结砖企业进行关停退出。
为此,何志红建议,尽快对“城市规划区”范围予以解释说明,对当前城市规划区烧结砖企业的退出条件和退出时限予以进一步明确。
长江船舶污染监管需完善
曹景毅:尽快出台地方法规
2021年3月,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4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要求深入开展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持续加强船舶水污染防治等。
“湖南省163公里长江干线,年均进出港船舶超过6万艘次以上,每年货物吞吐量超过亿吨,其中集装箱超过100万标箱。”省政协委员、民盟盟员、岳阳市律师协会监事长曹景毅说,由于船舶数量众多、流动性强、产污隐蔽且分散,虽然经过多年治理,污染防治水平显著提升,但部分船舶和港口环保设施不完善,危险品应急处置能力不足,港口船舶岸电使用率不高,监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依然存在。
曹景毅认为,有必要在省级层面上出台有关长江船舶污染防治的地方法规,进一步加大湖南省域长江水生态环境依法保护力度。建议尽快将《湖南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纳入立法计划,出台更有针对性、具有湖南特色的长江船舶污染防治规范内容。
让城市生态环境更友好
邹淑峰:推动管理“综合精细”
“近年来,我省在城市管理服务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面临发展动力不足、兼顾生态不足、共建共享不足等问题。”省政协委员、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邹淑峰建议,加快推动城市管理服务由“多头粗放”向“综合精细”“兼顾生态”转变,打造低碳城、智慧城、幸福城。
邹淑峰认为,要向“绿”而行,打造低碳城市,让城市生态环境更友好。他建议,引入有实力的企业,在全省推动“新能源机械化环卫作业”与“智能垃圾分类”一体化运营,打造集垃圾分类、清扫保洁、市政设施维管、市容维护、市政应急为一体的先进城市管理服务模式。在城区重要商业区和居民区进行试点,按照“便于管理、便于服务”的原则,将城市管理服务区域划分为标准化的服务网格,通过“一岗多能”专业培训,将“保洁员”升级为网格“管理员”;推出城市管理小程序,市民可以通过程序对发现的市政、环卫等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需求。
建筑垃圾管理缺乏联动
胡涛:构建协同治理格局
“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建筑垃圾问题日益严峻。”省政协委员、民进会员、网络舆情分析师胡涛说,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测算,我国城市建筑垃圾年产生量超过20亿吨,占城市固体废物总量比近四成,资源化率不足10%。
胡涛说,湖南在建筑垃圾资源化探索中虽有诸多尝试,但受限于分类收集粗放、专业回收处理机构匮乏、技术落后以及政策扶持乏力等因素,成效未达预期。与此同时,多部门在建筑垃圾管理链条上缺乏协同联动,导致政策落地受阻、存在监管漏洞。
为此,胡涛建议,完善立法支撑,明确建筑垃圾从产生源头到末端处置全过程各环节责任主体,精准框定处理操作规范与技术要求,提升处罚条款的针对性与严厉度,使建筑垃圾处理各环节有法可依、执法有据;构建协同治理格局,搭建跨部门协调联动平台,明确责任,加强信息共享与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文 | 政协融媒记者 陈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