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以刚
履职成果转化是政协履行职能的落脚点。笔者结合汉寿县政协自2012年以来的履职实践,对推进基层政协履职成果转化和运用进行探析。
履职成果转化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机制不健全,成果转化流程不顺畅。长期以来,只对提案和建议案的办理有正式的工作规则和一定要求,而对政协的大会协商发言、社情民意信息、调研报告等,没有形成有章可循的统一办理程序和流程。这些履职成果得到重视和积极办理,往往还需依赖党政领导是否有批示,是否以文件转发。
建言质量不高,成果转化难度大。主要表现在选题不够精准、调研不够深入,对政策把握不准,对基层实际了解不够,或者是重在反映部门和单位的成绩和要求,成为部门单位利益的“传声筒”,不能真正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
惯性思维偏见,制约履职成果转化。一是政协自身认识存在误区,认为政协只要做好了调研工作,意见建议能不能得到采纳是党委、政府的事,因而缺乏成果转化的主动性。二是一些职能部门领导缺乏纳善言的精神和胸襟。
推进政协履职成果转化工作的途径
提高建言质量促履职成果转化。一是科学选题。要努力做到选题与大局合拍、与发展同向、与民生相符。汉寿县政协基本形成了“县委出题、政协调研、政府采纳、部门落实”的调研协商工作机制,同时,县政协还向县直单位、委员多方面征求意见,将撤镇建办、滨湖强县、民间融资等热点、难点问题纳入协商范畴。二是深入调研。汉寿县委将“滨湖强县”课题交由政协调研,县政协召开6次座谈会,考察了临洞庭湖的10个县(市区),经过10多次的讨论修改,形成了调研报告,部分建议进入 “十三五”规划纲要。三是严格把关。不论是集体形成的履职成果,还是委员个人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都要做到严格把关,从反映问题到所提建议,从文稿格式到标点符号,都精益求精。
争取党政重视促履职成果转化。为了提高提案办理实效,汉寿县委办转发了《提案办理工作规程》,从2014年开始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了全县绩效考核;为了推进全会协商发言办理,逐步建立县委书记现场签批、县长当场答复、县委副书记牵头调度、分管县级领导和相关县直单位承办、县委督查室日常督导的机制。此外,建议案、调研报告、社情民意信息等履职成果还经常得到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
加强制度建设促履职成果转化。汉寿县政协几乎每年都提出了制度建设计划,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全部都得到采纳并由县委或县委办、县政府办发文,不仅将政协各类履职成果的转化落实工作固化为制度,而且强化了落实督导工作的权威性。
完善跟踪机制促履职成果转化。要改变过往“只管耕耘,不问收获”的工作思路,做到敢于跟踪、善于跟踪、常态化跟踪。特别是要优化社情民意送转办理机制、规范提案督办落实机制、建立政协常委会议听取办理落实情况汇报机制、开展重要履职成果监督回访活动。
(作者系汉寿县政协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