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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延包30年,让“三农”真正安了心
发布时间:2018-02-02 编辑:湘声报-湖南政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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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这个承诺就像给农民吃了一颗定心丸,让亿万农民可以放心加大对土地的投入。


  新政之下,如何让政策效益最大化?如何让土地发挥最大价值?乡村振兴又会因此迎来怎样的发展机遇?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期间,多位省政协委员以及列席会议的专家从不同角度对政策进行了深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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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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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东山省政协委员、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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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桂楚 省政协委员、邵阳市国土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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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南 省人民政府参事、湖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教授


承包期越长越利于土地利用


  湘声报: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将给乡村发展带来哪些深远影响?


  高东山:土地承包延长30年的政策,是乡村振兴的机遇。如果土地延长、流转到位的话,对新农村、美丽乡村建设,是长远的推动。


  对农民而言,肯定是有好处的。可以让农民安心了,农民对土地可以做更加长远的规划,承包户也可以放心地加大投入了。


  李桂楚: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到期后,再延包30年,具有十分重大的战略意义。首先,我认为有利于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延长承包经营期后,广大农民将视土地为己有,会更加爱护珍惜土地。从整体来看,对土地的破坏性使用、掠夺式经营现象,将大大减少。


  其次,有利于农业产业化经营。广大农民可依据30年不变的基本政策,更深远地谋划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扩大对农业产业的投资,千方百计实现专业化生产、规范化经营。


  此外,还有利于土地流转、资产流动。延长30年意味着农民对土地拥有30年不变的土地资产使用权,土地承包期越长,土地关系越稳定,越有利于土地经营权的转让和承让。大量的土地流转,一方面为广大农民带来土地资产收益,另一方面也为社会资本进入农村,发展现代农业提供了土地支持。


  段建南:我国农村土地改革有3条底线,即土地公有性质不能改变、耕地红线不能突破、农民利益不能受损。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的政策,是基于这些底线基础之上,对国家土地政策的延续,也与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相呼应。


  这个政策的实施,有利于形成长期稳定的土地承包关系,激发农民群众增加农业投入、发展生产的积极性;有利于形成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格局,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引领作用,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形成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业现代化;有利于保护和实现进城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促使有条件的农业人口放心落户城镇,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格局。


坚持权利与责任并行并重


湘声报: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这是农地承包政策的重大利好,新政之下如何让土地发挥最大的价值?


  高东山:土地延长承包期,通过市场流转流通,可以让土地更有价值。但如何让土地发挥最大的价值?我认为,进行土地规划的顶层设计、为土地立法、加大财政投入,是推动土地延包30年政策落实的基础性工作,这些事情没做好,农村土地就无法发挥最大的价值。


  李桂楚:我觉得,首先要依法确定土地承包法律关系,切实维护好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结合“延包30年”工作,尽快完成农村土地确权,并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进一步深化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遵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里的相关规定执行,让农民的土地经营资产更明晰、更具体、更有效,农村的土地流转更规范、更方便、更快捷。


  同时,坚持土地承包经营权利和责任并行并重的原则。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并落实发包方和承包方、转让方和承让方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土地管控和执法,严禁买卖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严禁擅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严禁抛荒弃林,严禁侵占侵犯承包土地经营合法权益。


  段建南:现在对土地的研究是多方面的,我觉得有一个基础性的研究需要跟上,就是耕地的多功能性研究和普及。


  耕地具有生产功能、生态功能和社会功能,社会功能还包括社会安全、粮食安全等。现在很多耕地保不住,保护不够,是因为人们对耕地的多功能性认识还不够。通过相关研究,让农民和社会把耕地作为非常有价值的资源财富,对土地承包期延长政策、农民利益、耕地保护等方面都非常有利。


做好土地顶层设计和规划


  湘声报:新政实施过程中,哪些问题需要特别关注?


  高东山:我认为,把土地的顶层设计和村庄集镇的全域规划做好,这是最关键、最迫切的问题。2013年,我在日本考察土地整理工作时了解到,日本在土地整理这项工作上花了30年。这项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摆在首要位置长远规划。


  目前,很多村庄集镇都是单独规划,但如果早一点进行全域规划和布局,哪里是农田、哪里是农民生活区,政府进行统筹和引导,乡村建设、小城镇建设才能搞好。现在的城乡差距大,正是由于基础设施及整体规划的差异。如果不进行土地整理和规划,以后的建设只会一拥而上,越来越乱。


  对怎么进行土地规划、土地整理立法,这也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我国目前虽然各部门都有单项立法,但没有整体的、综合的立法。没有法律支撑,执行中就会有偏差,就有可能无法发挥土地的最大价值。当然,农村的土地整理,还必须要有财政的专项支持,国家应将此纳入财政预算。


  李桂楚:习总书记强调,耕地是我国最宝贵的资源,要像保护熊猫一样保护耕地。在农村承包土地类别中,主要是耕地,国家已经划定基本农田,在这一轮土地承包中,应在承包合同书中,载明承包土地,特别是耕地的类别、等级。同时要明确承包户对耕地梳理、质量、生态的保护责任;涉及土地流转的要对承转者明确责任,明确要求承包期满,土地面积不减、质量不降、生态不差。对不尽保护责任者,应有制约措施,直至依法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国土部门即将对土地现状,特别是耕地使用经营状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对于在上轮承包期长时间(2年以上)弃耕抛荒的,由集体收回;对于在本轮延包土地,因劳动力转移等原因不愿或无力耕种的,经本人(户)同意,对其承包地由集体收回;对以后再出现抛荒弃耕,且承包户不依赖土地生活的,由集体将其承包地收回。


  段建南:现在农村老一辈人对生养自己的土地有感情,他们不愿意离开;但现在的年轻人,对土地的感情或许会淡很多。未来谁来种地?很多人探讨过这个问题却没有答案。20年后,我们的农村到底是什么样?我想,未来的农村随着经济和自然发展规律的变化,未来的农村经营方式将走向多模式,农村人口和城市人口也会多模式双向流动。未来的土地将更多地由现代农民来经营,或者是城市里的投资者下乡去经营农业。


  农村土地承包权稳定,有利于全面推进和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业多样性、农村现代化更好发展。


农地流转大户对未来的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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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玉恩委员:放心大胆持续投入

  

  土地延包政策的明确,让省政协委员卢玉恩心里悬着的石头终于落了地。流转了1200亩农地,进行农业示范园开发,卢玉恩告诉湘声报记者:“未来可以放心大胆地持续投入了。”


  2013年6月,卢玉恩与朱应、易德泉两位农民,来到湘潭市九华经开区黄龙村创办农业示范园。他们陆续流转了1200多亩土地,用来种植果蔬作物、繁育黑山羊及精养水面等。如今,这个项目已经成为湘潭经开区规划的生态保育区、响水乡黄龙村1050亩土地范围内的示范园。


  为了满足示范园的建设要求,卢玉恩在村里大力推动基础设施建设,修建了两条水泥路。


  据黄龙村的村干部介绍,以前村里的村民总是盼征拆、等征拆,但黄龙村属于生态保育区后,未来这里也将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区域,征拆的可能性不大。而卢玉恩在这里开发农业园深得民心,村里的农民不仅有一份土地流转的收入,还可以在农业园打工获得一份工资,真正实现了一块土地,群众两次受益。


  “做农业,周期比较长,三五年才能见到收益,要经营年限足够长,才有利可图,经济效益才能显现出来。所以农地流转合同,至少要签10年或15年以上,甚至更久,才有价值。”卢玉恩说,在2013年他们签署土地流转合同时,最高年限只能签到15年,大部分流转合同只签约到2027年。


  上世纪80年代开始的第一轮土地承包,极大释放了土地生产力,但由于承包期比较短,难以调动承包人生产积极性,甚至为了短期利益,出现掠夺性经营的短期行为。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又延长了30年,到2027年。


  在卢玉恩看来,2017年中央宣布土地承包延期恰逢其时,“如果没有延期,接下来再想流转土地的经营者,至多签署10年合约,动力不大,担心投资打水漂。”


  “如果农场收益够好,我可能会再多流转一些土地进行经营,将示范园项目在未来5年建设成为集生态、旅游、休闲、观光、集散、加工、科研、科教为一体的现代农业高科技示范园。”有了定心丸,卢玉恩对未来充满信心。


  (本版图片由湘声报记者寻晓燕、杨朝文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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