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印宇鹰、姚述铭
第十三届省政协委员资格的决定
(2024年4月29日政协湖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协商决定)
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协商决定,撤销印宇鹰、姚述铭第十三届省政协委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