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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中国—非洲(法律经贸)研究院打造非洲法人才培养与社会服务新高地,为中非经贸合作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24-05-02编辑:湖南政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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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政协新闻网


近日,省政协调研组在湘潭大学专题调度中国—非洲(法律经贸)研究院建设工作。调研组表示,要坚持高校首位负责、校地共建,上下联动、各方通力协作推进中国—非洲(法律经贸)研究院建设。湘潭大学要以此为契机,在中非经贸法律研究上多出成果,努力将研究院建设成为我国非洲法人才培养与社会服务的新高地,在服务中非经贸合作、助推湖南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中贡献更大力量。


湘潭大学为何建设中国—非洲(法律经贸)研究院?形成了哪些成果?未来发展方向和重点有哪些?政协融媒记者就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有基础

专注非洲法研究40余载


研究非洲问题,湘潭大学拥有多个第一。


1978年,根据中央指示,成立了湘潭大学“非洲研究室”,这是我国改革开放后在高校成立的第一个研究非洲问题的学术性机构。


1998年,湘潭大学成立全国第一家专门研究非洲法的机构——非洲法研究所。


1999年,湘潭大学在全国率先招收非洲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2000年,出版第一部由中国学者撰写的非洲法着作《非洲法导论》。


2006年,主持全国第一个非洲法方面的国家社科基金一般课题。


2012年,被中国法学会确定为全国首家“中国—非洲法律培训基地”。


2019年,为服务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成立“中国—非洲经贸法律研究院”。


2020年,省商务厅在湘潭大学设立“中非经贸合作研究院湘潭大学中非法律与人文交流基地”,并主持全国唯一一个非洲法方面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


2023年底,设立“湘潭大学中国—非洲(法律经贸)研究院”,旨在打造国家级非洲法研究、服务与人才培养中心。同年,湘潭大学申报的《聚焦国家战略,服务地方发展,构建“1+N”特色法律硕士人才培养模式》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并被教育部和全国依法治国办公室确定为湖南省唯一一家“涉外(非洲)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


“经过40余年的发展,湘潭大学不仅在非洲法理论与实务上研究成果丰富,也展开了对非洲法律变迁与社会发展、非洲人权与外交的研究。”中国—非洲(法律经贸)研究院执行院长洪永红见证、参与并推动了湘潭大学非洲法研究的发展进程。


洪永红介绍,单独地研究非洲或是法律,湘潭大学不具备优势,“全国各高校都有这方面的研究,但我们作为一所地方综合性重点大学,坚持在特色上下功夫,将国家的发展趋势与自身实际结合起来,将过去的全方位综合性研究模式改变为专攻非洲法”。


有成果

破解中非经贸合作法律壁垒


湘潭大学不仅积极发挥自身特色,在中非法律研究上做好开拓者,更在中非经贸发展过程中当好服务者,在中非文化交流上当好传播者。


中非经贸合作面临新型法律风险、劳工法律限制和环境法律规制,是近年来出现的主要问题。


对此,中国—非洲(法律经贸)研究院积极开展非洲国家限制外国人就业政策、非洲环境法律制度、中非民商事争端解决等课题研究,承担了“‘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企业对非投资的环境法律风险及其对策研究”等10余个国家课题。同时,针对中国对非投资主要国家开展国别区域法律研究。


为解决当地人的就业问题,许多非洲国家要求中资企业雇用一定比例本国人,但大部分本国人中文水平较差,这是不少在非中资企业共同面临的难题。


为回应非洲国家用工本地化政策,湘潭大学扩大非洲留学生招生规模和培养层次,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创立“订单式”的中非法律人才培养新模式,将具备中文能力和专业知识的非洲人才输送到在非中资企业,满足企业人才需求。


同时,研究院积极探索翻译非洲国别投资法、海关法等法律法规,形成了一系列富有针对性、落地性的研究成果,着力解决中非经贸投资过程中面临的信息壁垒、法律风险、文化障碍、经贸纠纷和专业人才储备不足等问题,为中非经贸合作保驾护航。


主持非洲法领域目前唯一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非洲国家和地区法律文本的翻译、研究与数据库建设》,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13项、各类省部级和横向委托项目60余项,通过课题研究为中非法律交流合作持续提供智力支持;定期编撰出版《中非经贸博览会非洲主宾国法律环境报告》,为中非经贸博览会和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截至目前,贡献了全国90%以上非洲法理论研究成果,培养了全国90%以上高端涉非法治人才……


如今,湘潭大学已成为国内非洲法研究重要阵地,成为中非法律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的高地,为增进中非文化交流、深化中非经贸合作架起了一座坚实的桥梁。


新起点

“1院+x中心”模式,构建研究重镇


近年来,湖南在“一带一路”倡议、中非合作论坛等框架下,务实开展对非经贸合作。今年1月,《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建设总体方案》获得国务院批复同意,意味着湖南又有了一个对非合作的国家级平台。同时,在我国已获批设立的自贸试验区中,湖南自贸试验区是唯一定位为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的改革创新试验田。


加快建设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需要法律服务来保驾护航。湘潭大学建设中国—非洲(法律经贸)研究院,既有现实需要,也有长远考量。


省政协副主席、湘潭大学校长潘碧灵表示,中国同非洲国家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势头强劲,中非经贸合作前景可期,智力先行将是新时代中非经贸合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做非洲法律经贸研究的工作,要放在国家大战略大背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局中去谋划,充分认识深化中非合作的重大战略意义。


据介绍,湘潭大学中国—非洲(法律经贸)研究院实行“1院+x中心”模式,目前下设非洲法律研究中心、非洲经贸研究中心、非洲历史文化研究中心等3个非实体性研究中心。今后还将适时增加生态环境等其他研究中心。


按照规划,研究院将重点在推出标志性学术研究成果,推动培养复合型涉非人才,对接中非合作和湘非经贸发展的重大需求,通过呈送中非经贸法律合作咨政建言、发布《非洲经贸投资发展报告》等,加快推动非洲研究优质成果的转化与应用,高质量服务中非经贸合作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提供更加有力支撑。


文 | 政协融媒记者  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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