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研究
切实加强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
发布时间:2016-08-27编辑:湘声报-湖南政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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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协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与其他民主监督方式相比,更重日常监督、反馈和整改,更具深度和广度,能有效提高组织化程度,从而使政协民主监督职能由虚变实,工作更为主动。近两年来,龙山县政协就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实效。

  

  推行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情况

  

  统一思想认识。县政协通过学习考察、专题讨论,统一了认识,并议定,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必须在坚持政治性、协商性、民意性这个大框架下开展。

  

  建立相关制度。龙山县委转发了县政协《关于统一委派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的实施意见》,县政协出台了相关实施细则、通知、工作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做到了有规可依。

  

  推进工作落实。2015年以来,县政协向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城管执法局、县交警大队等单位委派了民主监督员。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

  

  拓宽了监督领域。结合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开展了“百家单位评议活动”,在每年的县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100余家县直单位进行评议,对不满意票高于30%的单位负责人一票否决,有效促进了相关单位的作风改进。

  

  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存在的问题

  

  推进深度监督难。民主监督小组一般选择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课题,而更加深入的财务监督、用人监督、决策监督尚未开展。一些被监督单位存在表面支持,实际敷衍的状况。

  

  提出监督意见难。一些民主监督员存在“不善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各民主监督小组所撰写的《民主监督意见书》较少,提出的建议不多。

  

  取得监督实效难。在具体实践中,由于监督员不能深层次的接触单位的内部运作和项目资金安排,往往只能在一些日常所见、社会所闻的工作层次提一些监督意见。

  

  加强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支持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的氛围。当前,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在基层政协还处于探索阶段,应进一步营造氛围,广泛宣传,争取更多力量的知情、支持和参与,扩大公民有序参与。

  

  突出重点,解决好民主监督员工作的选题和分寸把握问题。如果事无巨细一把抓,难以取得好效果。要善于抓住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每个单位选3-5个专题,深入调查研究并开展监督。

  

  强化管理,解决好监督员“不愿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在加强监督员培训、激发监督员履职热情的同时,及时调整充实监督员队伍,并探索建立监督员履职考评机制、逐步健全对监督员的保障激励机制,规范被监督单位行为,适当提高监督员待遇。

  

  规范程序,推进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制度化建设。建议国家或省级层面制定《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制度》、《民主监督员工作细则》等,建立健全重大问题向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通报制度,逐步探索完善重大项目监督、决策监督等纳入民主监督的路径。

  

  (作者系省政协委员、龙山县政协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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