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政协
益阳市政协量化考核委员履职实绩
发布时间:2017-04-22编辑:湘声报-湖南政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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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届内履职考核连续2次不称职的撤销委员资格


  湘声报讯   4月10日,新修订的益阳市政协委员履职管理办法出台,对委员履职情况实行量化动态管理,届内履职考核连续2次不称职的,将按程序撤销委员资格。


  按照新修订的办法,市政协对委员履职情况实行量化动态管理。委员每年初自动获得基础积分100分,有以下6种情况的予以扣分:未经准假无故缺席市政协各次大会、小组讨论、常委会议的扣10分,市政协全委会议全程请假扣5分,无故缺席扣30分;参加市政协、专委会和学习活动小组活动,迟到或早退每次扣2分,请假一次扣2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0分;一年内未提交提案的,扣20分;一年内未反映社情民意的,扣10分;未按照市政协要求参加“三个一”扶贫行动结对帮扶的,实行“一票否决”,当年考核不称职。对有突出贡献的委员予以加分奖励。


  同时,市政协将建立委员履职述职制度,每个年度末每位委员要向所在的委员学习活动小组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述职,并填写履职情况登记表。


  办法明确,年末无故不按要求参加述职,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委员,市政协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约谈或警告。对任期内累计两次全程缺席全体会议、届内履职考核连续2次不称职的,将按照规定程序撤销其政协委员资格。


  (李保  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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