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长株潭告别路桥费,三个城市三条路
发布时间:2016-12-12 编辑:湘声报-湖南政协新闻网
分享

2015.5.16.


长沙,主动“暂停”收取 湘潭,谈判“赎回”之中 株洲,当了“被告”听判


  如击鼓传花,在长沙暂停征收路桥费之后,作为长株潭唯一一个还在收取路桥年费的城市——株洲,也受到社会以及舆论的关注。5月1日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后,株洲一名律师就路桥收费,将市住建局告上法庭。株洲市天元区法院公布,该案将于6月9日开庭审理。

  长株潭三市呈“品”字结构,城区两两相距约50公里,被专家视为布局最合理的城市群。2007年,长株潭城市群获批两型社会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此后,为加速三市融城发展,关于取消三市各种路桥收费的呼声持续不断。

  三市也先后采取一系列举措破除交通壁垒:将二级公路收费站全部拆除;长株潭三市之间的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年票互通;曾建成当时国内最长的城市主干道,绕开收费站,纵贯长沙市区和湘潭市区……

  然而,8年过后,三市的路桥收费状况尽管有相似之处,目前的局面却又各有不同:

  今年3月,长沙市宣布暂停收取路桥费;

  因未取消路桥收费,株洲市路桥费主管部门被告上法庭,路桥收费何去何从,正等待法院的判决;

  早已取消路桥年费的湘潭,在为回购莲城大桥——这座长株潭最后一座设有收费站的大桥——的谈判仍在进行。

  司法诉讼能否推动路桥通行费告别长株潭

  株洲路桥费,等待法律裁判

  路桥费,收还是不收?

  对于律师杨阳和株洲市路桥征费维护管理处副处长彭汉华而言,这个问题有着不同答案。

  “不该收!”律师杨阳说他信心很足,“湘潭早就不收了,今年长沙也不收了,为什么株洲还要收?”

  曾有记者把他的疑惑反映到株洲市路桥征费维护管理处,对方的回复是,“再收5年”。

  回复也有它的理由。“我市路桥费的收取获得了省政府的批准,并不违法。按照省政府的文件,路桥费将收取到2020年。”彭汉华说,这还只是归还株洲大桥、石峰大桥、建宁大桥等的银行贷款。最近几年,株洲又建设了天元大桥、芦淞大桥、六桥、七桥、株洲大道等重大路桥市政项目,不收路桥费,政府恐无法偿还银行贷款。

  有人不大认可这个说法。3年前,一名株洲市政协委员就提交了《取消株洲市城市路桥通行费》的提案。

  提案中说,城市路桥应该是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部分。城市基础设施是用纳税人的钱修造的,城市每个市民都是纳税人,作为车主,市民在购车时已交纳了车船购置税等各种税费,用车时还交纳了燃油税,建议政府不应该再把此项费用摊到车主。

  收有收的理由,不该收也有不该收的看法,争执不下,那就交由法律裁判。于是,杨阳决定向法院提交行政诉讼状,状告株洲路桥费违法。

  杨阳认为,征收路桥费涉嫌与相关法律法规相冲突。根据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里明确要求,严禁将车辆通行费平摊到所有车辆并强制收取。

  株洲市政府也积极应对,已向市发改委、住建局、财政局、交通局等单位征求意见,研究路桥费的去留问题。市政府法制办一负责人说,目前此案已进入司法程序,他们将督促市住建局积极应诉。

  最近,杨阳听说法院审理该案的规格提高了,“原本是一个普通法官任审判长,现在改为一位副院长任审判长,陪审是一个庭长。”

  用法律武器和各方呼吁推动重大民生关切落地  

  取消路桥费,来自各方推力

  取消城市路桥费,公民诉诸法律,这不是第一回。

  早在2008年,湘潭大学6名法学博士对湘潭路桥费年票制提出了异议,并提起讼诉,要求公开路桥费的收支、债务和使用情况。但政府方面无法提供明细。

  据报道,时任省长周强曾两次到湘潭大学与他们协商此事。此案最终没有开庭,6名法学博士放弃诉讼。不过,湘潭市政府最终在第二年正式发文取消路桥费。

  “当时贷款没还完,后来中央给了一部分,剩下的是政府逐年分期还的。主要还是为了方便老百姓,减轻百姓负担,发展湘潭经济。”湘潭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陈荣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称。

  因长株潭三市收取路桥费,外地车辆经收费站进入三市时,均会被收取所谓的进城费。由于湘潭率先取消路桥费,使得外地车辆到湘潭不再缴纳进城费,但湘潭车辆到株洲、长沙仍被收取进城费,如湘潭的车到长沙、株洲,小车需交进城费10元,大车20元,为此,湘潭司机颇感不公。

  但这一局面很快得到解决,省政府决定,自2010年1月1日起,长株潭三市之间的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年票互通。这意味着,长株潭之间的“进城费”取消,但三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年征收标准不变,三市之外的车辆仍被收取进城费。

  到2012年,省政府再次通知,高速公路部门不再代收路桥费,同时下调长沙、株洲路桥通行费年票标准,长沙由原来的一年840元调整为600元,株洲则由700元/年降至550元/年。

  各方力量仍在推动路桥费的取消,如长沙律师陈以轩,就向长沙市政府申请公开路桥费使用信息。

  但回复并不让他满意。他请求公布“1991年至2012年路桥收费投资回报明细、还本付息明细、投资回报及还贷计划明细”,但结果只回应了2010和2011年的笼统数据,如还本付息20547.95万元(含投资回报15047.95万元),“然而还有多少没还,计划怎么还,只字未提。”

  湘潭大学法学院的十几名师生则走得更远,他们效仿校友,将长沙市政府及下属住建委、财政局起诉至法院。

  事实上,长株潭三市包括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内的社会各界人士,都以各种途径反映着这一关切。在此案发生后,媒体给予了广泛关注。在中央电视台以《说不清的路桥费》为题报道之后,新华社一篇文章则提出三个问题:所有车辆都收费,是否有法律依据?从不过桥过隧道也要按年缴费,是否合理?路桥通行费支出情况为何不公示?

  长沙路桥建设背后的资本运作,李嘉诚旗下公司参与其间 

  20年收费突暂停,长沙路桥费演变史

  面对媒体,长沙市路桥征费维护管理处法规科科长旷毅与彭汉华有着相似的回复:完全由政府投资、建设和养护桥梁、隧道,以目前长沙市政府的财政状况来讲,取消路桥费还是难以承受。

  他认为,引入贷款修建路桥是城市建设过程中的一种必要手段,路桥通行费也是随着城市发展而产生的一种费用,希望得到车主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路桥收费可以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

  1997年11月,长沙市政府出资5.3644亿元,成立长沙市环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路公司)。这家公司主要职能是代表长沙市政府作为出资人,对环线道路、国道绕城公路及桥梁、市属其他收费路桥等基础设施履行产权主体职能,并被授予国有资产投资功能。

  3个月后,环路公司以建成的湘江一、二桥与李嘉诚旗下的香港长江基建公司合作,香港长江基建公司投资2.2亿元购买两桥44.22%的股权。据当年的一家上市公司通报显示,通过此举,环路公司盘活了国有资产存量,并将获得的资金投入到急需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此后,环路公司进行了股权变更。据公开资料,目前,环路公司参股的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湘江五一路桥有限公司20.5%的股份,持有湘江伍家岭桥有限公司50.5%股份(环路公司现占有的股份已冻结)。

  由于桥上收费严重影响了城区交通,取消收费之声随之出现。为此,到2005年,长沙市全部撤消了市区内4座大桥的收费站,以前在桥上的收费变成捆绑式年费套餐,并与年检挂钩。

  路桥费到底收了多少?去了哪里?面对各方的不断追问,2012年,长沙市政府曾召开了一场新闻发布会,住建委介绍,长沙市路桥通行费主要支出在正常收费开支、路桥维护、按合同给付外商的投资回报、路桥建设贷款本息偿还等四方面;长沙市路桥通行费还贷项目主要是二环线含浏阳河大桥、猴子石大桥及23座高架桥,贷款约45.87亿元,还贷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至于具体明细,仍困扰着追问者,及至去年年底,长沙市路桥征费维护管理处一位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称,“目前看来,(长沙路桥费)一时间难以取消。”

  但几个月后,可能他自己也不会想到,事情却发生了重大变化——经省政府研究同意,长沙市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城市路桥通行费年票制收费方式,并暂停城市路桥通行费征收。

  最早取消路桥费的湘潭,留下最后一条收费“尾巴”

  分歧较大,回购谈判依旧在路上

  尽管湘潭是最早取消路桥费的,但因为莲城大桥,却有着自己的烦恼。

  全长1345米的莲城大桥(湘潭四桥)贯通107国道和320国道。这座原本为缓解湘潭市交通压力,畅通长沙、株洲、湘潭的大桥,每天通过的车辆并不多。

  莲城大桥的收费被长期诟病。经过这座桥,小车每次5元至10元,大货车每次25元至30元。为此,许多人宁可绕远路,也不愿交费,选择其它路桥通行。当地人甚至编了一段顺口溜:“一桥堵,三桥忙,莲城大桥闲得慌。”

  由此,莲城大桥成为长株潭目前最后一座在城区设有收费站的大桥。在长沙撤除城区所有桥梁收费站的两年后,株洲市也撤除城区所有跨湘江的收费站,改为按年票制征收路桥通行费。之后,湘潭城区的一、二、三大桥也取消了收费。

  近年来,湘潭各方取消大桥收费的呼声从未停止。湘潭市政府启动回购莲城大桥的工作,意在彻底解决收费问题。

  2012年11月,是湘潭市政府与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的第六轮谈判。按照中铁第四设计院的测算,以2011年7月为计算时间点,重造一座与莲城大桥竣工图纸完全一样的桥梁,所需的造价为4.3431亿元。湘潭市政府据此坚持回购价格按重置成本、已确认投入和可追认开支三部分组成共约4.88亿元。

  而中交四公司认为要加上安置人员经费、前期财务成本和余下经营期投资回报等,回购价格应为7.1亿元。

  由于双方分歧较大,回购谈判搁置。今年,莲城大桥经营权回购再一次启动。中交四公司下属的湘潭四航建设公司负责人高志军告诉湘声报记者,“此事正在谈”后,便匆匆挂断了电话。

  “对政府和企业来说,取消莲城大桥收费,眼下最重要的,就是如何最大限度维护好双方的权益,同时兼顾社会公共利益,从中找到平衡点。”湘潭市政协委员晏军期待尽快实现回购破局,攻下这个长株潭城区路桥最后的收费堡垒。

  上市公司两桥收入超7000万元

  主营业务为路桥收费、酒店经营及房地产开发的上市公司——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月12日公布的2014年年报显示,去年,湖南投资实现路桥收费1.31亿元,同比增长2.92%。子公司长沙湘江伍家岭桥有限公司实现营收3862万元、净利502万元;参股公司长沙湘江五一路桥有限公司实现营收3862万元、净利115万元。

  省政府办公厅已于2015年2月27日复函长沙市政府,同意长沙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城市路桥通行费年票制收费方式并暂停城市路桥通行费征收。据分析,这一政策将可能对湖南投资的桥梁经营收入带来较大影响。

  政府回购收费权深圳消灭路桥费

  深圳市最后一条收费公路盐田坳隧道被政府1.6771亿元回购,从2015年2月1日起免费通行,至此,深圳境内已无收费路桥。

  去年1月,深圳市政府27亿元买断梅观高速公路收费权,一年后政府再度出手,“消灭”了深圳最后一条收费公路。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批复,盐田坳隧道收费年限截止于2021年11月20日,小车通行费为每次5元、货柜车每次30元,按现有通行量计量,未来7年还将累计收费4亿元左右,经过近3年的艰难谈判,最终政府以1.67亿元买断今后7年收费权,可见政府做了积极努力,运营商也为民生福祉作出了一些利益牺牲。

  近些年来,城市路桥收费“风起云涌”,“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模式对改善城市交通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硬币”的另一面也影响到公众利益,表现为收费时间过长,动辄就是二三十年,且收费标准过高。更有甚者,这种商业化修路模式变成一些地方逐利的借口与工具,有些地方还贷高速公路到了法定收费截止期,仍然不放手,以所谓“亏损”为由,擅自延长收费期,引起群众不满与诟病。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