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一项重要职能,是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
如何推陈出新,使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焕发新活力?近年来,石鼓区政协坚持统一委派民主监督小组,对部门和单位开展民主监督工作,按照“确定目标—制定方案—组织实施—形成报告—跟踪督办”五步工作法,聚焦石鼓经济发展、民生领域、基层治理等方面,取得了既有形又有效的扎实成果,拓展了基层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形式和方法。
扎实推进民主监督工作。为确保民主监督工作有序实施,石鼓区政协成立了由政协副主席带队、委室主任任组长、政协委员为组员的民主监督小组,围绕老百姓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民主监督活动。五届一次会议以来,石鼓区政协对全区9个单位和部门开展民主监督活动70余次。2023年,区政协将区人民检察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健局选为派驻单位,把体察民情、反映民意作为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执行情况、公共服务、民生工程和干部作风等方面的监督。
受派单位确定后,各民主监督小组集中入驻派驻单位,采用会议座谈、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等方式,了解各单位的工作情况,并结合派驻单位工作实际制定监督方案。在日常监督过程中,民主监督小组均须向相关单位反馈调查、视察情况,以《民主监督意见书》的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受派单位对民主监督小组提出的意见建议,需认真研究,积极采纳,整改落实,按期反馈办理结果。近年来,石鼓区政协先后组建民主监督小组13个,撰写民主监督意见书10余份,提出意见建议40多条,均被区委、区政府和相关部门采纳。
推动民主监督落实见效。针对监督过程中群众反映及委员提出的问题,监督小组跟踪督办,定期督促检查,定期通报情况,定期交流总结,定期听取汇报。派驻单位、部门本着能解决的马上解决,对一时不能解决的提出方向性措施,对不能解决的做好沟通解释。
随着政协委派民主监督小组工作不断深入,各派驻单位切实把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作为改进作风、促进工作的重要契机。2023年,石鼓区人民检察院“情理法融合”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法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获评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照通”改革经验被《人民日报》客户端、《人民日报经济周刊》、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推介;区卫健局着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了全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石鼓区政协将在全面实行精准型监督、有序实施协商式监督、整体贯穿“全方位”监督三个方面下功夫,不断提升政协民主监督实效,以民主监督工作助推石鼓高质量发展。
文 | 周文源(衡阳市石鼓区政协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