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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民主法治为改革护航——政论专题片《将改革进行到底》阐述人民民主新境界
发布时间:2017-07-21 编辑:湘声报-湖南政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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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不断强调这个被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的重大判断。

  960多万平方公里的辽阔土地、13亿多人的世界第一人口大国,发展极不平衡。带领这样一个大国跨过关键的历史关口,有效应对重大风险挑战,犹如在浩瀚大海中劈浪前行,掌舵人至关重要。既能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又能最大限度地集中社会资源、提高国家效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

  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党的领导,特别是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从根本上保证了深化政治领域改革的正确方向。始终坚持把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涉及道路、理论、制度等根本性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不断推动政治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从2015年起,每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听取中央书记处工作报告。这已成为实现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安排。

  此后,中央相继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等,规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等,为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供了坚强的组织制度保障。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坚持党的领导,是全面深化改革这一当代中国最广泛、最深刻社会变革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创新与实践中不断与时俱进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这是全面深化改革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提出的总目标。

  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与时俱进,就是时代给出的一个新命题,也是党对于群众现实需求的回应。

  从2013年起,历时两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的7个调研组对全国31个省(区、市)的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展开全面调研。调研中发现,代表选举工作不规范、人大会议质量不高、代表联系群众的形式和渠道不便利、代表身份失真等,在基层时有发生。

  县乡两级人大是基层国家权力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基础。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占我国五级人大代表总数的95%。而县乡人大又直接面对基层群众,工作成效直接影响群众对党和国家的信任度。

  2015年6月,中共中央首次以文件的形式转发了《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在这份文件中,就提出了“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探索建立代表履职激励机制”等具体措施。这为各地积极开展县乡人大建设指明了方向。

  如今,全国的县乡人大建设正呈现出崭新局面:一线基层代表比例大幅提升;遍布于乡镇和街道的“代表之家”成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纽带;很多地方为代表建起了“履职档案”,来督促代表积极履职。人大代表为人民代言的作用不断强化。

  对“一府两院”依法实施监督,是宪法赋予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也是民主政治的集中体现。专题询问就是一个重要的监督渠道。改革,让这个监督渠道得到有力加强。

  2014年,党中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完善专题询问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每年安排国务院领导同志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到会听取审议意见、回答询问。专题询问更加规范化、机制化和常态化。

  如今,从中央到地方,专题询问已经成为人大盘活监督作用的一个重要途径,问出了人大担当,答明了政府责任。

  在创新与实践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与时俱进。加强全口径预决算审查和监督,进一步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人民通过人大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化保障更加完善。

  人民当家作主的内涵,也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升华。


  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协商民主”首次出现在党的代表大会文件中,为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写下浓重一笔。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将“协商民主”写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方案之中。

  2015年,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和社会组织协商,七种协商民主渠道,从顶层设计的高度,系统谋划了协商民主的发展路径。

  “每有大事,必相咨访”,政党协商是中国共产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

  2015年,党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把“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确定为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并对政党协商的内容、形式和保障机制作出了规定。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得以强化。

  作为协商民主的专门协商机构,政协协商在改革中被注入更多时代新意。

  2015年中央出台《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对于协商的主体、形式和程序等都作出了具体规范,这让基层协商有了具体的“操作指南”。用群众习惯的方式来解决群众身边的问题,城乡社区协商正逐步上升为城乡社区的基本工作制度。

  在推进多种协商渠道协商力度的同时,全面深化改革还注重健全决策咨询机制、意见征集和反馈机制等,让民意在政府决策之中显现更多权重。

  中国特色新型智库是党和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重要支撑。


  

  在法治的轨道上来推进改革


  当中国这艘巨轮向着复兴彼岸航行时,要靠依法治国来护航。

  2014年10月底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次专门研究法治建设的中央全会。

  开幕当天,美国《国际纽约时报》这样评价:“中国向着现代法治体系迈进的种种变革并不是‘做样子’,而是反映了中共领导层认识到推进法治的重要性。每一次改革都为实现改变和开展新的改革提供了机会。”

  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的庄严选择。

  党的领导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政治保证。

  党要把自己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成为全国人民共同遵守的法律规范,实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有机统一。

  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凡立法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必须报党中央讨论决定。党中央向全国人大提出宪法修改建议,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宪法修改。法律制定和修改的重大问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党中央报告。

  2013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上海自贸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行政审批。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正式启动。而随后确立的天津、广东、福建三地自贸试验区,也都先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

  在2014年中央深改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次明确提出了“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要求。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立法主动适应改革,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鲜明品格。

  而中国立法改革的大幕就此拉开。

  2015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最后一天,大会高票表决通过了对立法法的修改。党的十八大以来,立法步伐不断加快。十二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通过法律、法律解释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100件。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愿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

  6月19日,十一届湖南省政协第二十四次常委会议面向公众进行网络直播,受到广泛关注。作为协商民主的专门协商机构,政协协商在改革中被注入更多时代新意。 湘声报记者 曹劲风/摄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日益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正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

  2016年岁末,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对一批行政垄断案件的处理结果。15个省市部门,因为涉嫌违规招标、强制定价等问题被公告处理。垄断背后,是一些超越了法律界限的“红头文件”在“撑腰”。

  在法律框架下深化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一个极为重要的方向就是依法划定权力行使范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

  在中国,政府对于权力的自我革命,不断升级。

  2015年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出台。这是党中央、国务院首次就法治政府建设发文。在这张法治政府建设的总蓝图上,进一步明确通过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等来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让权力更为有法可依。

  而政务公开,也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

  2016年中央深改领导小组第二十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务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制度。要以制度安排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就在这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今天,政务公开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

  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在阳光下运行,政府要学会在法治的轨道上规范自己的行为。然而这只是改革的起点。

  在依法准确办事的基础上提高效率,用群众获得感丈量政府改革成效,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一个科学高效、权力运行规范、责任主体明确的法治政府正在形成中。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改革让当今中国的政治体制进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历史新阶段。

  (湘声报综合央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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