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研究
推进新时代政协工作新发展
发布时间:2017-11-06 编辑:湘声报-湖南政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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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纯红

  人民政协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共十九大报告中关于政治协商工作的重要精神,要从高度、维度和力度来把握。

  立足人民民主高度,深刻认识新时代政协建设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作用”,作出了“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的重要论断。发挥政治协商工作的重大意义和独特功能,人民政协必须找准自身定位,明确三种意识。一是政治意识。政治协商工作只有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做到信念上坚定,理论上清醒,行动上一致。二是履职意识。人民政协不是决策机构而是献策机构,不是权力机关而是聚力机关,不是协商主体而是协商平台。只有树立了正确的履职意识,才能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三是担当意识。政协委员作为各界别的代表人士,要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密切联系界别群众、反映界别诉求。

  聚焦中心工作维度,重点把握新时代政协建设的两大主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人民政协工作要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聚焦“中心”、坚持“主题”,决定了人民政协在新时代为何履职、如何履职的问题。为此,必须练好履行职能基本功,注重提升三种履职能力。一是要提升调查研究能力。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采取多种方法,注重沉到基层,坚持把改进调查研究作为提升履职水平的切入点。二是要提升联系群众能力。要进一步完善政协联系群众的各项制度,丰富联系群众的工作方法,夯实联系群众的自身基础,建立健全社情民意表达和汇集分析机制,畅通和拓宽各界群众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三是要提升有效监督能力。加强顶层设计,推进民主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创新工作方法,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

  加大创新建设力度,着力推进新时代政协建设的三大创新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完善协商议政内容和形式”。创新是新时代发展的要求,政治工作也要不断开拓探索,要着力推进理论、制度和工作创新,切实为人民政协事业的健康永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构建结构合理、层次清晰、科学规范的人民政协制度体系,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

  (作者系省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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