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法治手段提升幸福感”
★将开展扶贫开发条例等3项执法检查
★将就生态环境和权益保障加强民生立法
★今年可望出台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7个设区市制定了8件地方性法规
1月13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龙朝阳发布会议有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将于1月14日至19日召开,会期5天半。目前各项工作已经准备就绪,在13日下午举行的预备会议上,通过了会议议程,选举了由89人组成的大会主席团,并选举韩永文为大会秘书长。
本次会议共有七项议程:一是听取和审查政府工作报告;二是审查和批准计划报告;三是审查和批准预算报告;四是听取和审查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五是听取和审查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是听取和审查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是补选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
在回答记者关于民生立法的问题时,龙朝阳说,“制定民生方面的法规,目的就是要通过法治手段来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帮助扣好立法“第一粒扣子”
设区的市、自治州如何行使地方立法权,省人大常委会将有哪些民生类立法,是记者首先关注的焦点。
2015年3月,国家立法法修改赋予了设区的市、自治州以地方立法权。龙朝阳介绍,除省会长沙外,已有株洲、衡阳、湘潭、郴州、张家界、益阳、常德等7个设区的市制定了8件地方性法规,内容涉及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风景名胜区保护、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等方面,“这些法规都是严格按照立法法授权范围来制定的。”
“这是一个新鲜事物,省人大常委会把加强对市州立法工作的指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支持和帮助市州扣好立法的‘第一粒扣子’。”龙朝阳回答。
龙朝阳介绍,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2017年涉及民生方面的立法主要是生态环境和权益保障两大类别,“如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去年已三审,今年可望出台”,以及制定通信条例,对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进行修订。
重点监督扶贫开发条例贯彻实施
省人大常委会在履行监督职能方面的创新和探索,是记者们关注的另一热点。
2016年,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对各厅局审计整改报告进行现场测评,以电子票决方式,对18个单位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这是常委会创新监督工作方式、增强监督实效的有益探索”。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监督计划,2017年将重点听取和审议12项报告,主要涉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环境保护、司法体制改革等,还将开展扶贫开发条例、著作权保护法等3项执法检查。
龙朝阳表示,省人大常委会将继续把《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的贯彻实施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在全省组织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扶贫开发法定责任落实和考核工作情况。
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顺利完成
“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我省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做到了责任落实、组织严密、依法依规、风清气正。”龙朝阳介绍。
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安排部署,从2016年7月至2017年1月,14个市州、122个县市区和1536个乡镇相继进行换届选举,依法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和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建议1284件,交由91个单位办理,解决率达到43%,特别是首次对上年度承诺逐步办理落实的建议开展跟踪督办,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今年是本届人大任期最后一年,我们将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一步推动代表建议所提问题的解决。”龙朝阳介绍,今年将对本届以来代表建议落实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并拟安排代表反馈“不满意”比率较高和建议落实比率低的单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工作情况,并说明原因、措施和重新办理结果。
环境保护必须久久为功
在会后回答湘声报记者关于环境保护的提问时,龙朝阳坦言,“关于新《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各级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环保工作制度’,我省目前还有部分县市区人民政府没有落实好这一规定”。
他介绍,省人大常委会将建议省人民政府每年适当提前报告此项工作的时间,并督促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将此事列入每年的工作计划,依法及时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进行专项报告。
“抓环境保护监督工作,必须打持久战,持续发力,久久为功。”龙朝阳介绍,省人大常委会计划今年审议出台《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同时认真审查和指导市州人大常委会在环境保护方面科学立法,共同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