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
解决三个重点  实现稳定脱贫
发布时间:2018-06-08 编辑:湖南政协新闻网-湘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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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孙立志



  当前,脱贫攻坚已经进入关键冲刺时期。如何确保贫困人口彻底稳定消除贫困?笔者认为须从根源入手,抓住教育、医疗和社保三个重点。


  加大对教育、医疗和社保方面的资金投入力度。建议国家、省出台支持贫困地区差别化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国家、省级医疗救助、教育扶贫补助资金对贫困地区的倾斜力度。同时,加大对金融扶贫贷款财政贴息力度,提高金融扶贫贷款财政贴息额度,扩大金融扶贫贷款财政贴息的范围,增加对贫困地区龙头企业、产业园等金融扶贫贷款财政贴息支持,以提高贫困地区政府财政收入。


  加强贫困地区教育工作基础。针对贫困县基础教育底子较薄、财政投入有限的情况,建议进一步扩大学生资助政策覆盖面,将贫困幼儿补助地方配套40%,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地方配套15%,高中助学资金地方配套30%,中职免学费补助地方配套12%,改为全部由中央或省财政承担。及时拨付各项学生资助配套资金,保证教育资助从幼儿教育直至职业技术教育、大学教育应补尽补,足额发放。


  深化医疗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要研究调整民政救助政策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完善大病保险政策,增加大病报销比例和救助力度,发挥医疗救助保障对防贫脱贫的作用。一是要杜绝过度诊疗,杜绝少数医院和医生利益驱动等现象发生。二是要科学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从政策上引导贫困人口就近就医、就地就医,从整体上降低就医成本。三是对贫困户大病和慢性病实行零负担就医或全额报销制度,切实减轻贫困户就医负担,确保不发生因病致贫、返贫。


  加强贫困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的衔接,积极引入大病商业保险。逐步推行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贫困群众健康脱贫医疗专项补助资金联动,实现“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服务。降低建档立卡群众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和补偿封顶线,减轻大病患者个人医疗负担。建立大病救助基金,对参保人员患有重大疾病和慢性病、家庭特别困难、享受医保补偿政策后有较大额度医疗费用,给予二次补助。建立大病医疗商业保险筹资机制,支持贫困群众购买大病商业保险。


  (作者系洞口县政协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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