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建立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机制
湘声报讯 6月12日,湘声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召开的解读《关于贯彻落实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促进经济增效财政增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结合“产业项目建设年”,省财政已从省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1亿元,支持各市县引进100个五百强企业。
今年5月,省政府下发《意见》,提出立足“一带一部”区位优势,大力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推进产业项目建设和转型升级,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
《意见》明确,要支持全面创新,助推发展动能转换;支持全面开放,提升发展竞争优势;支持人才战略,集聚发展软实力;提升服务水平,激发实体经济活力;深化财税改革,增强发展保障。
《意见》干货多,含金量高,涉及如何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科研设备开放共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加强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对外贸易做大做强等20条具体政策措施。“奖”“补”随处可见,企业迎来了重大利好。
此次新政明确,除中央统一设立外,省级涉企收费项目全部取消。
省级财政对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根据其上年度研发投入增量,按照10%的比例给予奖补,最高奖补1000万元;对科研基础设施、仪器开放共享中表现优秀的管理单位,给予后补助,同一单位年度最高补助1000万元;对落地省内产业化投资超过3000万元的项目,省级财政在投资额的10%以内择优给予后补助;对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重大产业项目,省级财政根据项目实际到位投资情况给予奖补,最高奖补1000万元。
《意见》鼓励市州、县市区申报国家级园区,给予一次性奖励,贫困县最高奖励2000万元,其他地方奖励1000万元。为鼓励促进湖南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新政对新认定的国家或省级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省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国家级技术创新平台在湖南省设立军民融合中心或分中心,省级财政按新增设施设备仪器实际投资额给予一定比例资助。
《意见》支持对外经贸做大做强,奖励新获评的省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对符合条件的湖南企业给予最高4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目前,省财政厅正会同省直单位,抓紧制定出台有关实施细则,确保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意见》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湘声报记者 许望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