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了更好地利用财政资源,让有限的财政资金合规合法地用在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的刀刃上,大浦镇财政所多措并举,积极进行制度改进,不断提高乡镇财政管理效能。
之前,由于镇财政所人员少、任务多,财务人员往往身兼多职,导致村级账务简陋,极不规范,容易产生公款挪用、公款私用等违纪风险。因此,县财政局决定由镇财政所为各村统一代理做账,在各村设报账员,收集符合要求的报账资料后,到镇财政所对接村账镇代理中心的出纳报账。为确保做账真实高效,且经得起群众检验监督,镇财政所根据县财政局的相关制度制定了几项特别要求。
限定时间提高效率,上传附件接受监督
镇财政所要求村账镇代理中心的会计必须在每月15日前将账做好,因此村账镇代理中心的出纳必须在14日之前就把本月报账资料整理好,做好移交手续移交给会计,这给了出纳和会计双重的时间限制,有利于提高出账效率。此外,要求村账镇代理中心的会计将每张附件拍照上传到相对应分录中,以供群众在微信公众号“三湘E”上查看,监督账务的真实性。
组织群众当众核账 接受群众检验
大浦镇财政所每年组织镇政府村账负责人、镇纪委、经管站、驻村干部、村支两委、理财小组成员、清算小组成员对上一年的各村账务(16个村+2个社区)进行清算,查看凭证、报表,并在每一本凭证及报表上签字。通过公开核账,确保每一张凭证都是真实的,每一份报表都是可靠的,每一笔支出都是有迹可循且符合规定的。
当年账务当年清算 不搞拖延不加往来
为了确保全年财政平稳过渡,各项开支、各个项目不会因为账务问题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镇财政所要求,每年村账会计必须写清算方案,确保年底账务清算清楚明了,没有差错,不出乱子。同时,今年是新规执行第一年,镇财政所还组织人员对2021年以前的应收款、内部往来、应付款进行清算,对能够注销的项目,写好证明材料做好账务处理,且要求各村保证该项目下不增加各项往来,通过这次清算,2021年以前的村账再没有增加债权债务往来。
文 | 政协融媒记者 李煜 通讯员 尹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