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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袁爱平:持续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丨履职口述实录
发布时间:2022-03-04 编辑:湖南政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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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即将召开。为展现住湘全国政协委员的履职风采和成效,政协融媒以口述实录的方式,讲述本届住湘全国政协委员“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精彩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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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融媒记者 闫利鹏 摄


讲述人:袁爱平

全国政协委员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


我从事律师职业已近30年,担任全国政协委员以来,结合执业经验,聚焦帮助中小企业化解金融风险和资本市场融资多次建言,取得了推动了民间借贷利率改革等多项履职成果。


《民法典》出台后,学习、宣讲《民法典》是我的另一个履职重点。我撰写了不少课件和普及文章,致力于让《民法典》深入人心,成为活的法典,并结合《民法典》有关规定,围绕老龄化、可再生能源发电等话题积极建言献策。


建言推动民间借贷利率下降


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是优化营商环境的老大难问题。


2018年,我第一次参加全国两会,就提交提案建议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减轻金融机构对抵押担保的过度依赖。


当年10月1日,全国政协发出通知,将围绕民营经济发展举办第一次网络议政远程协商活动,我有幸受邀发言。28日,网络议政远程协商会召开,我是湖南分会场第一位发言的委员,提出了减轻民营企业社保缴费负担等建议。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领导同志现场回应了我的建言,并表示将加紧研究减费思路,在严格执法依法征管的基础上,确保不增加企业负担。


职能部门的回应令我感受到了建言献策的价值。能够与国家部委的负责同志面对面沟通协商问题,让我真切认识到了政协协商的意义。


令我欣喜的是,201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务必使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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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的全国两会上,我继续为民企发声,直陈高利率的民间借贷加重了企业负担,导致“影子银行”、高利贷等民间借贷乱象频发。


我提交了《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关利率标准的提案》,提出民间借贷利率高于银行利率是导致中小微企业融资贵的主要原因,建议最高人民法院修改有关司法解释,建立一种有效联系银行间基准利率的民间借贷市场利率形成方法,降低刚性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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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对提案高度重视,在办理答复中表示将积极采纳有关意见建议。8月20日,最高法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决定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减轻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压力。


通过提案建言,推动民间借贷利率改革,这是我担任全国政协委员后提得比较成功的提案。最高法修改后的新利率出台时,很多中小企业负责人给我发信息,说我为他们做了一件好事,让我深刻体会到为人民尽责履职的自豪感和荣誉感。


助民企战疫、脱困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将自己的思考形成提案《关于开展产业互联网银行试点的建议》,呼吁解决中小微企业普遍缺乏抵质押物和信用资质而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融资险痼疾,建议在依法合规前提下,试点银行与工商、税务、海关、法院、环保部门和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实现数据互联共享,连通各省级电子政务外网建立统一云平台,让金融服务联接核心企业、平台与产业价值链,将中小微企业的合同、单证、信用记录等形成数据,作为信用评估的手段,发放贷款。


国家银监会对提案进行了认真办理,答复表示将积极采纳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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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给企业的正常生产造成了巨大冲击,也由此产生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税费租金减免等一系列问题。


我第一时间组织律所律师为企业、相关单位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义务帮助长沙农商行、湘江产业集团等企业协调、解决了多个因疫情不可抗力而发生的问题。


在律所微信公众号上,我和团队通过“抗疫法律服务专号”的形式发布了一系列涉疫法律文章,为企业在疫情期间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支招。同时,借助微信、电话、视频、邮件等沟通形式,及时回答企业咨询,公益助企纾困解难,赢得了好评。


以《民法典》为纲开展履职


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助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是我义不容辞的职责。2020年5月28日,《民法典》出台后,我努力发挥专业优势,带头学好、宣讲好《民法典》。


我先后在政府相关部门、企业进行了10余场有关《民法典》的宣讲,积极撰写了课件和民法典知识普及文章。


2020年7月初,全国政协社法委开通“全国政协委员学习民法典”读书群,组织委员在群内学习、讨论、交流。我作为导读小组的成员之一,对物权篇的通则、所有权、用益物权的一部分内容作了导读,并和其他全国政协委员积极开展互动交流。


通过学习研究《民法典》,我的履职也找到了一些新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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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我提交《关于完善推广“居住权养老”为核心的以房养老金融产品的建议》的提案,呼吁金融业,尤其是保险业应当借助《民法典》出台设立法定用益物权“居住权”的重大机遇,及时修改“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推出以房屋所有权和居住权相分离为核心的养老金融产品,保证老年人居有所依。同时,提交《关于离休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以及延迟退休期间取得收入给个人所得税予优待遇的提案》,建议紧跟《民法典》最新规定,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发展银发经济。人社部等部门认真办理提案,表示将积极采纳提案建议。


近年来,我还积极参与了全国政协书院读书漫谈群——湖南读书周读书活动。围绕自主创新长株潭现象、湖南红色文化产业和资源利用、传承弘扬优秀湖湘文化等读书话题,与委员们一起讨论、交流,提出意见建议。


履职印记

部分提案建议——


2018年,提交《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建立股权变更“预告登记”制度的提案》等。


2019年,提交《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关利率标准的提案》《关于立法规范金融机构资金运用的建议》等。


2020年,提交《关于开展产业互联网银行试点的建议》等。


2021年,提交《关于完善推广“居住权养老”为核心的以房养老金融产品的建议》《关于离休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以及延迟退休期间取得收入给个人所得税予优待遇的提案》《关于落实农林生物质发电产业可持续发展支持政策的提案》等。


2022年,拟提交《关于制定出台<公职律师法>的建议》《关于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建议》等。


文字整理 | 政协融媒记者 许望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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