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湘声报记者 陈尽美
2月21日,人社部、教育部等9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其中提出,招聘时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同时规定,对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招聘信息的,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消息一出,引发社会热议,“这是就业公平的标志性举动”,“表明了政府维护女性权益的坚定立场”。
“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之际,湘声报记者就此话题,采访了多位政协委员、女性求职者和人力资源管理者,听听他们的看法。
性别歧视早成“显规则”
“去年我参加了某职业院校教师招考,虽然赛课成绩名列前茅,但最终在集中面试后遭到了淘汰,候选人中仅有的两名男性全部应聘成功,而十几位女候选人只招聘了一人。”回想起这一段应聘经历,26岁的湖南大学硕士研究生黄艳仍然心有不平。事后她得知,该院早就内定优先招聘男性。
黄艳的就业经历十分波折。此前,她曾应聘过某上市公司总经理秘书一职,笔试成绩优异,但在面试中招聘专员一再询问她是否有男朋友、打算何时结婚、何时生育小孩等婚育问题。最终,不知何种原因,她与该岗位失之交臂。
学有小成的黄艳,几经折腾,磨掉了她不少雄心壮志。“读书时代,我各方面一直表现比较优秀,从未感觉到有所谓女子不如男的差异,但没想到步入职场就遇到了许多‘有色眼镜’。”黄艳说。
据智联招聘发布的“2017中国女性职场现状调查报告”显示,超八成女性认为就业存在性别歧视。其中,22%的女性认为就业性别歧视现象严重,59%的女性认为就业存在一般性别歧视,仅有2%的女性认为在就业中完全不存在性别歧视。
尽管早就有多部法律法规禁止就业性别歧视,但在实际中,这道无形的门槛一直存在。尤其在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女性就业歧视现象更趋严重,某些单位招聘女性时甚至要求已婚已育二胎。
34岁的谭晓丽就面临着想生二孩却又不敢生的尴尬局面。8年前,她曾在一家小型房地产公司工作时,因为怀孕而被解除劳动合同。对此,她仍心有余悸。如今这份新工作,是她信誓旦旦表明3年内不会生二胎而获得的,她很担忧:“如果我真的有了二胎,企业会不会又与我解除合同?”
一名女性求职者正在填写个人信息表
对性别歧视说“不”
面对女性求职者遇到的就业歧视,省政协委员、长沙市妇联主席文方深有感触:“很多女性在独立与奋斗的道路上努力前行,一边哺育孩子,一边在职场拼搏。但人为构建的藩篱,却让她们失去了许多公平竞争的机会。”
文方认为,此次9部委共同发文,是再一次对就业中的性别歧视旗帜鲜明地说“不”,表明了政府坚持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维护女性权益的坚定立场。此举得到了妇女同胞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也是一次全国范围的大力度两性平等意识教育。
今年春节后,长沙市妇联收到举报,一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时涉嫌性别歧视,涉及的5类岗位均设置了性别限制。为此市妇联开展调查,并联合人社部门、涉事单位主管部门召开约谈会议,涉事单位立即进行了整改。
“现在的大环境越来越好了,我们妇联维权也更加理直气壮。”文方表示,长沙市妇联作为女性的娘家,将一直关注并致力于女性权益保障和维护。
对于9部委联合下发通知,湘江新区发展集团人力资源部部长彭长同样很赞同:“可以说,这是营造公平就业的一个标志性的举措,体现了国家相关部门对解决女性就业歧视、维护女性权益的重视;对于勇担社会责任的企业来说,一定会坚决落实国家政策。”
“我们公司女性员工占比达三分之二以上,公司也非常注重从多方面关爱女员工。”长沙市芙蓉区政协委员、长沙市虾佬顶汤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亚斌则认为,女性生育这是一个不可绕过的话题,保护女性尊重女性,要从怎么更好地维护生育期女性权益入手,而不能有意避而不谈这个话题。女性求职者在应聘时虽然可以拒绝回答婚育情况,但也会导致用人单位不录用女性,反而使女性就业面变窄。
多方合力破解就业歧视
女性在就业中受歧视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女性承担了较大的婚姻家庭与生育责任,影响了其工作状态与工作时间,增大了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与难度。
采访中,不少企业管理者认为,要破解这一难题,除了制度保障禁止显性的女性就业歧视外,还应当尽量降低聘用女性就业单位的用工成本,出台政策鼓励用人单位聘用女性就业。
近日,职场社交平台领英发布的女性职业机会调研显示,35%的男性没有陪产假,缺乏家庭支持是阻碍两性职业机会平等最大障碍。
省政协委员、湖南中翰益商税务师事务所所长朱志春认为,可以建立男女共休产假、育儿假制度。此外,她还建议,出台政策给予招聘一定数量育龄女性就业的单位财政补助、税收减免;适当修改劳动法,建立女性产假基金,在女性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减发一定比例工资,由产假基金再行补贴。“只有积极引导生育与家庭责任的男女平等,从制度上降低女性就业单位的用工成本,解决用人单位的焦虑,才能使用人单位主观上愿意聘用女性员工,而不用担心其婚育问题增加用工成本。”
在彭长看来,女性就业歧视说到底是市场行为的选择,人工成本管控永远是企业管理的重点。他认为可增加小孩抚育的配套措施,如小孩托管、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等,适当减轻女性在小孩抚养期间的责任,以便能够专心投入工作。
女性员工占比较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如何应对女员工的生育问题?湘声报记者连线了深圳富士康集团资深人力资源主管张小英,她介绍,其所在的事业群高峰期拥有7万多名员工,其中女性员工占比一半左右。
“我们不管是招聘发布还是招聘过程中,都十分注重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张小英认为,所有规范的企业都应自觉按劳动法保障妇女权益,同时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对女工的权益保障。“我们公司会不定期外请讲师进行孕期讲座,妈咪小屋可让老人送小孩过来哺乳,还安排了职工之家和孕妇休息室等,因此女职工的稳定度高、流失率低,反过来又降低了企业招聘成本。”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加强制度建设,以法律形式推动生育成本由全社会共担,生育责任由两性共担,已成为越来越多企事业单位的共识。“我们希望职场中的性别歧视现象能够逐渐消退,也希望职场上的女性能够更加独立、坚强。”文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