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炎炎,走进浏阳市永安镇丰裕村,只见连片的中稻青翠欲滴,风吹绿浪翻滚。“沃土搬家,造福桑梓。”稻田旁一块2米多高的石刻,展示着这片水稻下的土壤来自异地。
近日,自然资源部发布首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典型案例,丰裕村土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试点入选其中。
浏阳市永安镇丰裕村的这片稻田,耕作层上的土壤来自20余公里外的长沙县黄花镇鱼塘村。这一耕作层剥离再利用经验做法正在全省推广。政协融媒记者 许望桥摄
沃土搬家 异地利用
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是耕地保护领域探索出的一项创新技术。简而言之,就是将耕地中的肥沃部分“搬家”,运送到异地“安家”。通过土地开发、土地复垦、高标准农田等一系列项目,让被建设占用的耕地在异地“重生”。
2020年12月,位于长沙县的黄花国际机场改扩建工程启动。这项重点工程在经过国家审批通过后,须占用长沙县黄花镇鱼塘村的优质耕地2000多亩,总土方量40多万立方米。
省地球物理地球化学调查所的专家对鱼塘村的耕地进行评估后,确认其肥力良好,且是一直在耕种的熟土,污染物含量低。为确保优质耕地不被浪费,专家们提出,可将耕地最上层的耕作层进行剥离,搬到异地安置。
“稻田的耕作层,富含有机质,水稻的大部分根系在这里生长。”省地球物理地球化学调查所副所长骆检兰表示,孕育1厘米厚的成熟耕作层,需要100年甚至更长时间。这是世世代代耕作留下来的财富,每一寸都十分宝贵。
省委、省政府决定,对这些优质耕作层应剥尽剥,充分再利用。于是,在机场项目建设之初,省自然资源厅拟定了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方案,将相关费用列入建设项目总投资。
此时,距离鱼塘村22公里之外的浏阳市永安镇丰裕村,有1800亩耕地按照相关规定正处于休耕状态。
一边是基本农田等待复耕,一边是重点项目建设涉及的优质耕作层需要落地,加上两地相距不远,沃土“搬家”就此展开。省自然资源厅与长沙市政府以及长沙县政府、浏阳市政府、湖南机场集团多次召开协调会议,确定了沃土“搬家”方案。
精准实施 耕种提质
2022年2月,鱼塘村耕地耕作层剥离项目正式启动,确定剥离区2278亩,剥离厚度30厘米。
为了确保剥离深度精准、土壤质量合格,项目方在工地上安装了摄像头全程监控,对每一车土壤进行查验。同时在就近存储土壤的暂存区覆盖了塑料布、绿网,搭建围挡,避免表土被雨水冲刷,导致肥力流失。
与此同时,丰裕村紧锣密鼓地为即将到来的沃土准备“新家”。丰裕村党总支书记邵国胜介绍,休耕的田地最大高差有4米,呈小块分布。为改善耕种条件,村支两委动员村民参与,挖高填低、平整土地,将原来的小田块整合为大田。同时,配套了4座排灌设备,修建了灌溉水渠,并规划了田间道路,满足出入交通和机械化耕作的需要。
当年6月底,运送耕作层土壤的卡车从鱼塘村出发开进了丰裕村。那段日子,丰裕村每天数百辆车来来往往,从清晨到傍晚络绎不绝,累计达4.9万车次。
在农业专家的指导下,施工人员为丰裕村休耕的土壤撒上生石灰,并进行深翻耕,压实犁底层,之后再覆盖上35厘米厚的耕作土。10多台挖掘机同步作业,将土壤一层层铺到田间。与此同时,永安镇邀请村民监督项目实施过程。
耕作层铺设完成后,原有的田地界线被打破,丰裕村成立土地专业合作社,对这片耕地进行集中流转,与一家农业科技公司签订了10年租约。
邵国胜介绍,该公司按“前3年每年每亩500元、中间3年每年每亩600元、后4年每年每亩700元”的标准,向农户支付租金。
耕地重生 物产丰饶
2022年10月,丰裕村搬来的沃土种了一季油菜,不但检验指标合格,而且长势非常好,比往年增收二成以上。“新土确实肥,田里油菜的侧枝,比一些地方的油菜的主干都要粗。”邵国胜说,成片的油菜花还吸引了众多游客来村里观光。
2023年,与村里签约的公司在沃土上种植早稻359亩、一季稻611亩、晚稻400亩。其中,早稻平均亩产达1020斤,总产量约18.3万公斤。一季稻亩产最高达1400斤,晚稻亩产达1000斤。各种水稻收成相比休耕之前,增收约30%。
这些试验种植的水稻严格落实“单独收割、全面检验、专库存储、妥善处理”的规定,经过试种检测,相关指标完全达标。
今年,这片耕地继续实施轮流种植油菜和水稻模式,丰裕村正在全力打造“万亩稻油轮作示范基地”。
耕地的重生,不仅带来作物的丰收,也为丰裕村带来发展机遇。耕作层剥离再利用项目建设的水系、道路,加以延伸美化,成为了乡村振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基础设施。永安镇党委、政府按照“一村一品、一村一特、一村一景”的理念,在丰裕村打造了美丽屋场。
邵国胜对于丰裕村未来的发展满怀信心,他说:“力争建成全省连片面积最大的稻油轮作基地,筹划种上彩色稻谷,结合农耕文化、田园风光等,发展红色研学农文旅融合产业,让乡亲们吃上乡村旅游饭。”
经验推广 多地铺开
如今,丰裕村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试点项目积累的经验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2022年3月,《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施行,其中第十七条明确指出,非农业建设经依法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耕地耕作层土壤再利用方案。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耕地耕作层土壤再利用方案,在规定期限内将耕地耕作层土壤用于改良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耕地耕作层剥离等费用列入建设项目总投资。
据此,省自然资源厅出台了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管理规定,明确了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适用范围、剥离条件、工作程序等内容,将耕作层剥离再利用与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低产田改造、旧村复垦、矿山复垦等项目衔接。同时,完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将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田长制工作、耕地进出平衡等纳入考核内容。
此外,湖南积极探索推进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信息平台建设,利用大数据手段监督指导各县市区开展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推动“就近利用”“剥用统筹”,提高耕作层土壤利用效率。
2020年至2023年,永州、怀化、岳阳等市陆续实施了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项目,全省共处置存量土地124.66万亩,处置率保持全国前列;处置闲置土地43.85万亩,处置率连续4年排名全国前五。
文 | 政协融媒记者 许望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