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车辆和机械淘汰工作稳步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持续加大、绿色运输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在移动源污染防治标志性战役多项任务取得阶段性进展的同时,湖南多措并举切实减少移动源污染排放,持续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守护“湖南蓝”。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南省老旧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2025年达到强制报废期的老旧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6659辆;以2026年和2027年达到强制报废期车辆为重点,力争提前淘汰老旧非营运柴油货车22514辆。
多项任务取得阶段性进展
目前,全省已淘汰国Ⅲ及以下柴油货车11163辆,其中淘汰2025年到期报废的国Ⅲ及以下柴油货车4158辆、2026年和2027年到期报废的国Ⅲ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4023辆、国Ⅲ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2982辆;淘汰老旧工程机械和农机具4125台(套)。
全省生产新能源汽车52.2万辆,同比增长77.4%;公共服务及公务领域新增更换新能源车2970辆;已累计建成充电桩42.15万个,车桩增量比达到2:1。
全省铁路专用线货运量到达及发送总量达到7973.7万吨,集装箱铁水联运量达到19336国际标准箱;长沙铜官港铁路专用线、湘江长沙至城陵矶一级航道工程等重点项目正在稳步推进;全省1000吨级及以上泊位配备岸电设施已全部完成,靠港2小时及以上且无等效替代措施的1200总吨及以上的内河干散货船靠港岸电使用率已基本达到60%。
13个市州已优化并公布高排放车辆城区道路禁限行、新能源货车路权优先等措施(常德市拟于近日发布);组织市州严厉打击柴油车闲置污染防治设施及超标排放、检验维修机构弄虚作假等移动源领域环境违法行为;“智能门禁”系统已初步建设并完成安装353家。
多措并举推进老旧货车淘汰更新
《方案》要求,全面开展老旧非营运柴油货车基础信息核查,按地区、年限、车型建立详细台账。强化资金保障,规范实施补贴。全力争取中央资金支持,挖掘生态环境、交通运输、“两新”等领域资金潜力,加强省、市两级财政保障,足额提供老旧非营运柴油货车报废和更新补贴,对中重型非营运货车实施省级提标补贴。对中重型非营运货车,车辆淘汰以及淘汰更新获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的,地方配套资金由省财政承担;未获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的,车辆淘汰由省、市各承担50%补贴资金。对轻型、低速非营运货车,省财政承担淘汰补贴资金;为积极应对长株潭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严峻形势,在长沙、株洲、湘潭实行更新补贴政策,补贴资金由省财政承担40%、地方财政承担60%。
《方案》要求,严格禁限管控,落实源头治理。出台全省老旧柴油货车交通管控工作指引,指导推动各地依法制定和实施禁限行措施,结合各市州环境质量现状实际扩大老旧柴油货车禁限行区域范围;通过发放电子通行证、划定专用路线等方式,对新能源货运配送车辆、工程车辆等在禁限行区域实施差异化通行管理。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监管,严厉打击买卖、伪造、变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
文 | 政协融媒记者 陈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