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声报讯 为深入贯彻“企业服务年”行动部署,近日,湘潭中院联合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19家单位,在全省率先推出《湘潭市加强改革系统集成提升办理破产便利度的若干措施》。9方面33项举措,直击破产程序中的痛点、堵点,为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

过去,破产企业财产被查封后,解封流程繁琐,资产处置周期漫长。新规建立破产财产解封处置新机制,允许管理人在符合条件时先行处置被查封财产,大幅缩短资产变现时间,让企业剩余价值尽快回到债权人手中。企业重整后最怕“信用修复难”。新规系统构建覆盖税务、金融、招投标等领域的信用修复体系,帮助重整企业快速扫清经营障碍,恢复市场竞争力,真正实现“涅槃重生”。管理人履职常遇配合难、查人找物难。新规明确公安机关在排查人员、处置妨碍行为等方面提供支持,为管理人依法履职保驾护航,保障破产程序高效推进。针对破产企业信息查询、车辆查控等长期堵点,新规开设线下查询“绿色通道”,建立法院公安协同查控机制,企业和管理人不用再“多头跑、反复跑”。许多破产企业的不动产面临验收、登记等历史遗留问题,难以盘活。新规明确由管理人委托评估、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依法办理,为“沉睡资产”扫清登记障碍。对宣告破产的企业,税务机关可凭裁定即时出具清税文书,管理人直接办理注销,无需漫长公告。简化流程有力推动了低效企业快速有序退出市场,释放被占用的社会资源。
湘潭中院表示,下一步将切实发挥府院协调机制牵头作用,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让政策从“白纸黑字”变成企业可感可及的便利与实惠,以“高效办成一件事”诠释“湘潭服务、相当专业”的法治承诺,为企业发展注入更多司法动能。
文 | 李勇 刘叶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