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研究
树牢正确政绩观 彰显政协新担当
发布时间:2026-07-03 编辑:湖南政协新闻网
分享

政协机关作为专门协商机构,是党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对政协而言,政绩是政治站位的高度、协商议政的深度、服务民生的温度、凝聚共识的力度。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关键要把“政治属性、协商属性、为民属性”融入履职各环节。


锚定政治方向,把“忠于党”作为政绩之魂。一要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深刻领悟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二要坚持党的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大协商议题、重要调研课题等及时向县委汇报,确保政协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三要服务大局履职:紧扣县委“四聚一强”工作思路实施和“十五五”规划开局起步,围绕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民生改善等工作,精准选题、深入协商,把“国之大者”“县之要者”转化为具体履职成果。


聚焦为民宗旨,把“惠民生”作为政绩之本。一要下沉一线听民声:开展“访民情·办实事”活动,深入乡村、社区、企业,聚焦群众关心的教育资源均衡、医疗保障提升、老旧小区改造等问题,收集真实民意、掌握第一手情况。二要精准协商解民忧:把民生议题作为协商重点,召开专题议政性会议、开展界别协商,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提案、社情民意信息,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让协商成果落地见效。三要强化监督促落实:围绕民生政策执行、重点项目推进等,开展民主监督,推动惠民政策落地见效,用群众的获得感检验政绩。


坚持实事求是,把“高质量”作为政绩之要。一要提升调研质效:杜绝“走马观花”式调研,推行“直奔基层”模式,围绕县域发展短板、民生痛点等,开展深度调研,提出务实、可操作的建议。二要打造协商精品:聚焦产业升级、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重点,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形成一批有分量、有价值的协商成果,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三要统筹显功潜功:既推动“即时见效”的民生实事,也关注“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以潜功夯实长期发展根基。


强化实干担当,把“聚合力”作为政绩之基。一要凝聚各界共识:发挥政协统一战线组织优势,团结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围绕县域发展目标,凝聚思想共识、汇聚发展合力,把“众人之事”商量好、商量成。二要发挥委员作用:加强委员队伍建设,开展“量身定训”,提升委员提案撰写、协商议政能力,引导委员成为践行正确政绩观的“主力军”。三要推动成果转化:建立协商成果跟踪落实机制,对重点提案、重要建议,联合相关部门跟踪督办,确保“协商一件、落实一件、见效一件”,杜绝“重协商、轻落实”。


严守纪律规矩,把“严作风”作为政绩之盾。一要锤炼严实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政协干部要深入基层、真抓实干,不搞“文山会海”,不做“表面文章”,以务实作风推动履职增效。二要严守廉洁底线:政协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规范履职行为,维护清正廉洁的形象。三要健全制度机制:不断完善协商议政、提案办理、民主监督等制度,规范履职流程,推动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以制度保障正确政绩观落地生根。


文 | 李小龙 (作者系衡阳县政协秘书长)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