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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省政协办公厅联合印发办法,加强财会监督与政协民主监督贯通协同
发布时间:2026-11-05 编辑:湖南政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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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财政厅、省政协办公厅联合印发《加强财会监督与政协民主监督贯通协同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双方聚焦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重大民生保障、重要财政改革、重大风险防控等领域,推动财会监督与政协民主监督贯通协同,提升财经治理效能,规范财经运行秩序,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重点围绕八个事项

开展贯通协同监督


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强化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的配合协同”。


今年初召开的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省政协委员周晓艳提交提案《关于提升财会监督治理效能的建议》,呼吁探索建立财会监督与民主监督常态化、机制化的协同路径,以增强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该提案得到省委、省政府及省直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建议获充分采纳。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财会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协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方面。此次出台《办法》,旨在解决实践中存在的信息互通不畅、线索移送不规范、成果运用不充分等问题。


《办法》明确,省财政厅与省政协办公厅要重点围绕国家及省财经法律法规、财政政策、财会制度贯彻执行情况;重大财政改革举措和财会政策制定情况;全省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及绩效管理全过程规范运行情况;财政专项资金、惠民惠农资金、重点项目资金分配使用及效益发挥情况;国有资产管理、国有企业财务运行、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政府投资基金运营、政府采购监管情况;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财经领域突出问题整改落实、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其他需要协同监督的财经重点工作等八个事项开展贯通协同监督。


《办法》提出,建立省财政厅与省政协办公厅专项联络工作机制。省财政厅定期向省政协提供财会监督工作动态、财经政策解读、财经运行数据分析、年度监督计划、重大问题及整改情况等资料,为政协民主监督提供专业支撑、数据支撑。省政协及时向省财政厅提供相关民主监督成果,为财会监督明确重点、优化方向提供参考。


围绕财经领域共性问题、难点问题、群众关切问题,双方联合确定监督调研课题,组建联合工作小组,统筹开展专题调研、实地考察、座谈访谈、专项核查,形成联合监督调研成果,提出科学可行、务实管用的对策建议。


强化监督成果统筹运用


《办法》明确,建立规范的监督线索移送机制,实现线索互通、核查联动。省财政厅在财会监督中,发现涉及政策完善、民生保障、治理优化等需通过民主监督推动解决的问题,及时梳理形成线索清单,移送省政协开展针对性民主监督。


省政协在民主监督中,发现涉及财政资金使用违规、财经政策执行不到位、财会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省财政厅,由省财政厅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双方在规定时限内将核查结果、处置情况、整改措施、民主监督结果等书面反馈对方,实现线索流转、处置、反馈全流程闭环管理。建立联合督办机制,对整改工作开展跟踪问效,推动问题整改到位、不留死角。


《办法》指出,要强化监督成果统筹运用,推动监督成效最大化。省政协、省财政厅联合监督调研成果、专项监督意见,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共同报送省委、省政府,为科学决策、精准施策提供参考。


省财政厅将政协民主监督成果,作为优化财政政策、完善财会制度、强化监督管理、推进问题整改的重要依据。省政协将财会监督成果,作为开展民主监督、协商议政、提案督办的重要内容,精准提出监督意见,推动财经领域问题系统解决。


文 | 政协融媒记者 许望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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