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提出,注重政协民主监督与其他监督的协调配合。“要积极探索联合联动监督机制,加强政协民主监督同党内监督、国家机关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监督形式的协调配合,更好发挥政协民主监督作用。”
《实施意见》还进一步明确,探索构建政协民主监督与党委、政府督查工作的联动机制,党政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检查、听证等活动,应视情吸收政协委员参加。
近年来,围绕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省政协积极履职,取得丰硕成果。
2016年,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各级政协要把脱贫攻坚作为监督重点,每年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或专项视察,了解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为落实省委决策部署,省政协决定在围绕“全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的落实与完善”开展调研、协商的基础上,组织各级政协和委员实施专项民主监督。
省政协派出11个民主监督组,分别奔赴11个市州的20多个贫困县,走进100多个贫困村明察暗访,打捞“最基层的民意”。各监督组通过座谈、进村入户听取意见、查阅相关资料文件等多种形式了解实情,聚焦精准识贫、建档立卡动态管理、扶贫资金整合与监管等问题开展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