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声报记者陈尽美
2019年1月,湖南出台了《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对民办学校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实施差别化扶持政策,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鼓励捐资办学。同时,坚持教育的公益属性,无论是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还是营利性民办学校都要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小组讨论会上,部分省政协委员就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提出意见建议。
“从我分管教育的几年经历来看,民办教育能满足不同层次的教育需求,政府要支持民办教育发展,但也要控制合适的比例。”省政协委员、邵阳市大祥区副区长李平说。
“对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享受了国家的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收益只有使用权、管理权,不能进行分红。有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既享受了优惠政策,收取了高学费,同时也可能将资金进行转移,因此需要加强对其资金流向等方面的监管。”省政协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王仁祥表示。
王仁祥介绍,目前,湖南民办教育总体来说数量较多、占比较高。现在最大的呼声包括民办幼儿园占比高、收费高等问题。“在民办职业教育招生中有一个不正常的现象,有的中学老师通过推荐学生就读民办职校,从中牟取中介费用。对这一问题要严加监管。去年我们查办了一批这样的民办中职学校,停止其招生资格,今年我们将继续加大整治力度。”
省政协委员、长沙医学院副院长何建军认为,民办教育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左右开始复苏,发展时间很短。但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学校,能为国家培养好人才才是关键。
何建军同时表示,这些年我国教育逐渐实现大众化普及,需要客观认识民办教育作出的积极贡献,民办教育弥补了公办教育经费投入的巨大不足。
王仁祥对此表示认同,“对民办教育要客观看待,民办教育减轻了教育财政的负担,弥补了教育资源不足,激发了教育活力。而且民办学校也并非都是高收费,它解决了大量城市农民工学生教育的问题。尤其民办学校大多属于寄宿制学校,解决了很多家庭没办法带孩子等问题。”
“民办教育的发展,从‘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到现在‘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民办学校如何调整、规范、稳定,是下一步我们工作的重点。”王仁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