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耕地、草地、养殖水面等经营权,可以采取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交易。”
“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集体等拥有的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可以采取转让、租赁、拍卖等方式流转交易。”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如何建、农村哪些品种能够流转交易、流转交易主体及程序如何等热点问题,一一作出明确规定,推动市场在农村要素资源配置和利用中的决定性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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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明确,通过几年的努力,力争基本建立健全省市县乡四级互联互通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和信息网络。
《意见》表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是为各类农村产权依法流转交易提供服务的平台,是由政府主导、服务“三农”的非盈利性机构,由各级人民政府批准成立。
省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按照统一系统建设、信息发布、交易规则、交易流程、交割结算、交易鉴证、收费标准、服务要求和分级办理业务“八统一分”要求,负责全省农村产权进场交易的制度设计、业务管理、系统建设、网上交易、指导服务、组织培训、依规实施和监测运行等工作。
市、县两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将设立市、县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乡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将设立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
《意见》提出,将重点抓好县级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带动乡镇流转交易市场建设,鼓励市、县联合共建或者区域联建。位于城区的市域辖区不提倡单独建设,可以与所在市联合共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可以建立独立的交易场所,也可以依托当地政务服务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场所建立,分设交易服务窗口。
哪些品种可进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意见》明确了9大类流转交易的品种,它们是——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
林权
“四荒”使用权
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经营权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
农业生产设施设备
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
农业类知识产权
其他涉农产权
比如,农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使用权,采取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按照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有关规定进行流转交易;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其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交易。
《意见》强调,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修订相应交易品种。法律有限制但中央已经部署实施改革试点的品种,仅限于在中央批准的改革试点区域范围内,严格按照改革试点方案进行。

哪些主体能进入市场交易?《意见》指出,凡是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以进入市场参与流转交易。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要依法对各类市场主体的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登记备案。农户拥有的产权是否入市流转交易由农户自主决定,入市农户产权可自行或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办理流转交易。
交易程序如何规范?《意见》表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原则上按照提出申请、审核受理、发布信息、登记意向、组织交易、签订合同、价款结算、交易鉴证、成交公告等程序进行。各级交易市场要制定市场具体运行规则,细化交易流程,规范交易行为,推进交易市场有序运行。
与此同时,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要不断拓展服务功能,逐步发展成集信息发布、产权交易、法律咨询、资产评估、抵押登记、融资撮合等为一体的为农服务综合市场。
文|政协融媒记者 陈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