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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彦委员: 执着推动留守儿童保护
发布时间:2017-01-15 编辑:湘声报-湖南政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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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7月12日,省政协提案委、社法委联合省民政厅、教育厅、公安厅、团省委、省妇联等单位,就重点提案“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权法律保护的建议”进行了督办协商;8月15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

  听闻消息,省政协委员、湖南省女律师协会会长刘彦感觉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有了这个意见,全省范围内对留守儿童的保护就有了具体的措施和规定。多年的提案有了结果,感觉很有成就感。”

  调研路上的深刻感触

  2015年,刘彦走访了100户留守儿童家庭,曾有两个孩子让她印象深刻。

  10岁本该是求学好问、天真活泼的年纪,但因父亲去世早,母亲又外出务工,在外婆身边长大的小涛,虽然生活无忧,却不与人交流。调研组来到他家时,都吸引不了他的注意,他坐在电视前寸步不离、一言不发。孩子的内心世界无从知晓。

  同是留守儿童的芳芳,却是个开朗懂事的女孩。面对调研组,她端茶倒水、待客热情,然而一提及母亲,便沉默下来。她的母亲多年前离家出走,父亲外出务工偶尔回家。聊到母亲时,芳芳的眼神是闪烁的,刘彦明显感觉到她的自卑。

  其实,为了改善留守儿童的生存处境,刘彦很早便展开了行动。2003年,她开始致力于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推动《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的修订;2008年,又积极推动反家暴法的出台。

  在这两项工作中,刘彦发现,农村留守儿童的保护问题尤为突出,部分父母缺乏家庭责任感,留守儿童的受教育权、医疗权得不到保障,甚至出现了留守儿童犯罪、“无妈村”等恶性或极端事件。

  自2012年以来,刘彦持续为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权的法律保护问题发声,提出政府应建立监护监督机构、健全发现报告备案制度等一系列观点。2016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其中的部分条款与她提出的一些观点不谋而合。

  开展系列普法公益活动

  在调研中,刘彦感受到,留守儿童的成绩普遍落后一些,很多孩子性格自卑、胆怯、孤僻,“谈到父母,突然就沉默了,是很多留守儿童的共同点”。这让刘彦更加坚定了用法律武器保护留守儿童监护权的信念。

  2015年和2016年,刘彦联合省妇联、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省女律师协会等,组织了一系列普法公益活动。他们来到湘潭河口镇白米村、邵阳新邵县曾家村、浏阳市葛家乡大源村等地,对村民、家长、学校师生开展了留守儿童监护权的普法宣讲,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

  对刘彦来说,《意见》的出台并不是工作的终点,“这是一个常态的工作”。她还在继续跟踪观察《意见》实施的情况,希望能推动政策落地和完善。2016年12月,她还对新邵县曾家村进行了回访。

  前几天,刘彦与芳芳通过电话,询问她最近的情况。在村委会和刘彦的努力下,离开了10年的芳芳母亲回到村里看望了芳芳。

  “当一名政协委员就得有社会责任感,我发现了问题,就去尽心尽力解决。很多提案连续提了好几年,慢慢形成了影响、达成了共识,最终落了地。”刘彦说,过程虽然辛苦,但能推动事情的发展,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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