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产业园区管理,是推动园区发展的催化剂。省政协委员、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工程师范国强在经过长期调研之后,提交提案,建议尽快对我省产业园区实施立法管理,明确园区管委会的法律地位和管理权限。

省政协委员、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工程师范国强
“制定适度超前、涵盖全面、创新发展的法律法规文件对湖南产业园区管理十分必要。”范国强对此深有感触,这是他第二次围绕此提交提案。
目前,全省拥有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141个。湖南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明确2020年要更加注重产业园区集约化、专业化、特色化发展,更加注重产业融合发展、全面发展,更加注重营造透明公正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但是经过长期调研后,范国强发现,随着园区规模提升,人口增多,社会管理任务越来越重,园区管委会职能事实上已经集招商引资、产业发展、社会事务等职能于一体,而机构职能不合理、行政审批权限下放不到位的情况,影响了园区招商引资和产业发展。
范国强在提案中建议,强化顶层设计,扩大园区自主权限,将规划、土地、建设等关键审批权限下放给园区,确保项目审批不出区。同时,应健全考核机制,对园区实行分类差异化考核评价,激发园区内在活力。在完善运行机制方面,他建议实行园区管理模式市场化,鼓励有实力、有经验的专业管理团队或公司机构等参与园区投资运营。依法及时处置闲置土地,使园区有更多财力用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科技投入。
(湘声报记者李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