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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出台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方案 确保特殊贫困人口如期脱贫
发布时间:2020-04-17 编辑:湘声报-湖南政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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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声报讯 近日,省民政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印发《湖南省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将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在决战脱贫攻坚中的托底作用,确保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帮扶的贫困人口如期脱贫。


  方案明确,强化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同时,将全面落实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特困救助供养范围,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进一步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根据方案,湖南将实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提质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新改扩建特困供养机构50所,增新供养床位5000张,其中护理型床位80%以上”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


  方案就如何及时足额发放救助金作出部署,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4000元/年,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213元,已达到或高于全省指导标准的地区,应当确保2020年农村低保标准和月人均救助水平只升不降。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发放,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费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1/3、1/6、1/10标准安排。


  对获得低保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可适当增发低保金。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不低于65元/月,确保“应补尽补、按标施补”。及时足额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集中供养孤儿保障标准不低于1350元/月,散居孤儿不低于950元/月,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中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不低于950元/月,其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散居孤儿标准的50%发放。


  加大对重点贫困地区倾斜支持力度,方案明确,将加强对11个深度贫困县和9个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县兜底脱贫行动督查指导,加大政策、项目、资金、人才倾斜力度。继续实施“万家社会组织进千村帮万户”活动,深化脱贫攻坚“五个专项行动”,动员省本级社会组织开展扶贫对接,推动市县引导和动员本级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重点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钱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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