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研究
建设“五型”政协  提升履职水平
发布时间:2018-03-09 编辑:湘声报-湖南政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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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立志

中共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强调“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凸显了中共中央对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高度重视和期待,为推进政协事业发展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笔者认为,做好新时代基层人民政协工作,必须在建设责任、务实、亲民、和谐、效能型政协上下功夫。

知情明政,履行三项职能,打造“责任政协”。要坚持“党委想什么,政协议什么;政府干什么,政协帮什么;人民期盼什么,政协呼吁什么”的工作原则,在履职中始终保持与党委思路一致、与政府重点一致、与社会脉搏一致。当前,尤其要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在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助力重点项目建设、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中建真言、谋良策、出实招,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与时俱进,加强民主监督,打造“务实政协”。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重点监督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我们要认真贯彻这一要求,发挥协商式监督的优势和特色,围绕推动有关政策措施决策部署的落实、党委政府中心任务的完成、民生福祉问题的解决,在“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上下功夫,不断完善监督程序和机制,丰富监督形式和手段,切实增强民主监督实效。

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福祉,打造“亲民政协”。基层政协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政协为人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聚焦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突出政协工作民生指向,积极围绕脱贫攻坚、文化惠民、医疗卫生、教育事业等重点民生工作开展协商,多献利民之策。

彰显优势,凝聚各界力量,打造“和谐政协”。要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把平等、商量、合作、民主精神体现在协商民主各环节。要构建协商主体的平等关系,积极邀请党委、政府和部门负责同志支持、参与政协的协商活动;积极邀请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各界别相关人员参加协商活动,保障协商各方的平等话语权。通过协商民主增进共识,促进团结,取得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着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夯实基础,提升素质水平,打造“效能政协”。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增强人民政协界别的代表性,加强委员队伍建设,这就对加强政协组织自身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营造良好的履职环境、树立良好的机关作风、创造良好的工作业绩”为目标,切实加强政协组织自身建设,着力打造高素质的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队伍。


(作者系洞口县政协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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