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研究
建立规范精细的协商议政程序
发布时间:2018-06-01 编辑:湖南政协新闻网-湘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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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大家谈




  □ 宋志刚



  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政协要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如何全面贯彻落实讲话精神,规范和完善协商议政活动,真正使政协成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与重要载体,需要我们深入思考、认真探索。


  近年来,武冈市政协在提高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方面,进行大胆实践,协商议政活动逐步呈现出“工作计划明晰、调研准备充分、会议组织缜密、成果转化务实”的良好态势。


  联合印发协商计划。市政协主动加强与党政领导的沟通,选择党政需要解决而又无暇顾及的问题,以及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提出协商工作计划(草案),报请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以市委、市政府、市政协红头文件联合下发。


  扎实开展调查研究。组建由委员、专家参与的调研队伍,灵活运用听取汇报、实地察看、集体座谈、个别访问、抽样调查、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全面收集第一手材料,并进行科学分析,去粗取精,去伪存真。调研结束后,组织开好调查情况汇总会,集思广益,博采众长,力争提出新颖独到、切实管用的调查报告。


  缜密组织协商会议。根据协商议题,市政协提前邀请党委、政府相关领导及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新闻媒体参加会议。同时,明确了通报情况、委员发言、部门回应等程序,并对落实协商意见建议提出具体要求。


  切实转化协商成果。对协商成果进行整理归纳、充实完善后,市政协坚持多渠道、多形式报送,使其转化成为党政决策的参考和依据。在政府网站、手机报等媒体上开设“协商议政之窗” 专栏,精选部分协商成果刊登,扩大协商民主的社会影响。


  (作者系武冈市政协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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