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袁涛
中共十九大对人民政协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时代,担当新使命,落实新要求。
把握监督过程的民主性。开展政协民主监督,要恪守补台不拆台、帮忙不添乱、监督不强制的基本原则,建睿智之言,立有据之论,谋务实之策,以真知灼见取信人,以真凭实据说服人,以真心诚意感化人。要把协商民主贯穿于监督全过程,坚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做到既秉持公心、坚持真理,又坦诚相见、和合包容。
增强监督内容的精准性。政协民主监督的内容和对象极其广泛,只有聚焦中心、突出重点,才能精准发力、事半功倍。当前,要全力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等中心工作,敢于指出问题,善于分析问题,帮助解决问题。
提升监督建议的可行性。政协委员要勤学善思,了解被监督对象基本情况,努力成为政策理论的“专家”、政协工作的“行家”、知识渊博的“杂家”。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提高调查研究能力,走进群众听实话,深入一线察实情,贴近基层献实策,防止喊口号、讲套话、放空炮,把有效监督建立在扎实调研基础之上。
加强监督形式的创新性。对会议监督、视察监督、提案监督、专项监督等业已应用的监督形式,要切实加强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设。同时,积极探索民主监督的新形式,强化互联网思维,推进“互联网+民主监督”,打造更有广度、更加开放、更为便捷的民主监督平台。
强化同其他监督的协作性。要加强同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等权力性监督形式的协调配合,增加民主监督的刚性约束力。加强同舆论监督的联系协作,扩大民主监督的社会影响力。加强同社会监督的互动合作,提高民主监督的群众支持力。
作者单位:新化县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