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
实施乡村振兴要重视化解三大矛盾
发布时间:2018-08-13 编辑:湖南政协新闻网-湘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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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姿霖 李根儒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需重视化解三大矛盾,即乡村振兴的高投入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叠加的矛盾;科技要素不断提升与乡村振兴人力资源不足的矛盾;推动非农产业发展与优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矛盾。为此,建议:


  明确乡村振兴战略主体。明确农民、企业及各种社会力量为建设的主体,避免政府及相关部门越俎代庖,防止债务风险升级。


  提升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尽快建立土地合作社,利用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土地经营权;建立土地租赁动态价格体系,延长土地流转周期,方便投资者长期规划投资。


  多措并举加大投资融资。以土地、税收、奖励、服务等方面的政策为杠杆,强化招商引资;因地制宜引导建立“村集体+土地合作社+企业+职业农民+服务”等多种经营模式;发挥农业担保公司的作用,扩大担保范围,为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


  明确农业科技创新的方向和重点。以企业为主体责任,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社会力量,着力破解制约农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建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强化培训基地建设,加快取得培训成效;全面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制度。


  以非农产业成果优先支持乡村振兴。改造升级传统工商业,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完善体制机制,促进非农产业发展繁荣,推动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加速土地流转,夯实资源基础。


  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创新和拓展农业经济、生态、文化、教育、医疗、旅游等多维功能,依托“互联网+”,大力培育智慧型农业,打造田园、特色小镇(区)、康养、特色文化等多种农业综合体,使农村成为广阔的消费市场。


  作者单位:郴州市苏仙区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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