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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条新政力促湖南“创新引领开放崛起”  取消现行省级涉企收费项目
发布时间:2018-05-18 编辑:湘声报-湖南政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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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声报讯   5月15日,记者从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获悉,省政府日前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 促进经济增效财政增收的若干意见》20条,形成了促进创新、开放、人才及优化发展环境等的新政“大礼包”。


  记者看到,20条新政中,“创新”被置于首要位置,涉及如何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科研设备开放共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加强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内容,“干货”多,“含金量”高,“奖”“补”随处可见。


  降低实体经济成本。严格执行取消、停征和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等各项减费降负政策,除中央统一设立外,取消现行省级涉企收费项目。省级财政对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根据其上年度研发投入增量,按照10%的比例给予奖补,最高奖补1000万元。


  鼓励科研设备开放共享。对科研基础设施、仪器开放共享中表现优秀的管理单位,给予后补助,同一单位年度最高补助1000万元。对社会用户使用共享平台提供的检测和研发服务者,给予最高30%比例的费用补贴。


  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对落地省内产业化投资超过3000万元的项目,省级财政在投资额的10%以内择优给予后补助,最高补助500万元;对省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单位给予奖励,成套技术装备最高奖励500万元,单台设备和关键零部件最高奖励100万元。


  对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重大产业项目,省级财政根据项目实际到位投资情况给予奖补,最高奖补1000万元。


  鼓励市州、县市区申报国家级园区,给予一次性奖励,贫困县最高奖励2000万元;其他地方奖励1000万元。


  鼓励促进湖南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对新认定的国家或省级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者,省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国家级技术创新平台在湖南省设立军民融合中心或分中心者,省级财政按新增设施设备仪器实际投资额给予一定比例资助。对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及其子基金投资的符合条件的军民融合产业项目,给予贴息补助。 湘声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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