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湘声报记者 宋泽锦

随着长江经济带战略的实施,省委、省政府践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切实开展洞庭湖生态环境整治工作。粟显波委员建议,进一步加强洞庭湖综合治理,还洞庭湖真正的生态环境。
湖区行蓄洪能力下降;江湖关系变化导致荆南四河断流时段延长;湖泊和湿地面积萎缩,生态与生物多样性受到影响……这是洞庭湖治理目前存在的问题。
为此,粟显波建议科学调节洞庭湖生态功能,把洞庭湖作为一个完整的湿地生态系统进行规划,以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维系优良生态环境、支撑湖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实施新的管理体制,争取将洞庭湖纳入国家公园管理体制,建立洞庭湖国家公园,突破行政区域的界限,实施新的跨行政区域管理与湖区管理相结合的湖区-生态-经济综合管理模式,对整个洞庭湖湿地进行保护和管理。
加快《洞庭湖保护条例》立法进度,建立完善湿地评审、湿地生态保护补偿等管理制度。
粟显波认为,对于那些临近江湖地势低且防洪设施不配套的地方,有计划、有步骤地退田还湖,实施开发性移民搬迁,最大限度地恢复和维持洞庭湖湿地自然生态功能;加强生态防护林和水源涵养林的营造,对湘、资、沅、澧四水上游地区实施封山育林,建立水土保持性生态农业体系,减少入湖泥沙淤积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