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法官,就是保护法治环境
在借鉴域外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整合我国既有的刑事、行政和民事立法,制定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官职业保护的专门立法。
□湘声报记者程琴怡
近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遇害法官周春梅被人社部、最高法追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副主席、致公党省委会主委胡旭晟表示,“希望每一位像春梅一样坚守法治信仰、守护司法公正的法官,也能被守护着。”此次全国两会,胡旭晟将提交提案,建议进一步完善我国法官职业保障制度。
为法官特别保护立法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对法官依法履职中的人身安全保护。如中办、国办印发了《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法官法》,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等,为保障法官依法履职和人身安全提供了较为有力的制度保障。
法官及其近亲属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甚至遭受伤害,周春梅案件并不是个例。胡旭晟认为,由于当前对法官及其近亲属人身安全特别保护的体系性立法建设尚未健全,大量侵扰行为仍处在立法规制范围之外,部分法律条文比较原则,可操作性不强。例如,现行法律中,对于法官的人身保障大多局限在“法庭”这个特定区域以及法官本人,而现实中,法官受害却常常发生在法院之外,法官家人也是受害受威胁的对象。
为法官特别保护立法是世界通行的做法。胡旭晟建议,在借鉴域外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整合我国既有的刑事、行政和民事立法,制定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官职业保护的专门立法;同时建立法官及其近亲属人身保护令制度,对办理危险性较高案件或人身安全受到恐吓和威胁的法官及其近亲属实施居家、出行保护,并采取禁止特定人员接触以及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侵害法官及其近亲属恶性案件发生。
类似案件发生后,也需要有效的救助体系对受害法官家庭进行救助,胡旭晟建议,开发设计专门的保险品种,设立受害法官家庭救助基金,建立子女入学优惠制度。
“保护法官,也是在保护我们的法治环境。”胡旭晟说。
倡议成立“春梅基金”
周春梅生前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学院,因不徇私情遭报复遇害,身为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的胡旭晟既震惊又痛心,他向学院提出建议,成立“春梅基金”,通过法学院校友的凝聚力,对维护法治却遭遇困难的校友们给予制度化的救助。他的倡议获得积极响应和支持。春节前夕,湘潭大学法学院成立了“春梅基金”。
倡议行动之外,胡旭晟还有更深层的思考。“在春梅法官的背后,还有无数法官在各自岗位上精研实干、公心持正,他们是法治道路上的一颗颗铺路石。”胡旭晟表示,法官具有案件最终裁量权,处于各种社会矛盾的风口浪尖和社会纷争的漩涡之中,需要受到特别的职业保障和安全保护;另一方面,法官也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需要保障他们能够安心行使自己的权力。
图片由湘声报记者闫利鹏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