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博览
一张接生单见证新中国的妇幼保健
发布时间:2023-02-15编辑:湖南政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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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东山县新法接生证明单


林长华


在福建东山岛宅山村的谢大婶家中,笔者看到一张1958年的《东山县新法接生证明单》。老人介绍,这是她32岁分娩第五胎后,医疗部门发给她的证明单。


这张泛黄的证明单上印着10个固定栏目,并用钢笔字一一填写团别、营别、接生员姓名、产妇姓名、年龄、胎次、婴儿性别、分娩情况、何种接生、婴儿出生日期等事项。在“分娩情况”一栏有“难产、顺产、早产、死胎”4个选项,“何种接生”一栏有“新法接生、旧法接生”两个选项。接生证明单中的“团别”“营别”指的是当时的乡镇、村,在未有人民公社和乡镇政府等行政建制之前,习惯仿照部队的团、营、连、排建制。


据谢大婶介绍,1950年5月12日东山岛解放后一个时期,各乡村的接生人员仍是旧产婆用土办法接生,她们不重视消毒,导致细菌进入产妇和婴儿体内,破伤风和产后感染经常发生,产妇和新生儿死亡也经常听说。据《东山县志》记载:“民国三十四年(1945),城关卫生所配备助产士1名,开展新法接生,但未能推广。据民国三十五年到三十八年统计,婴儿死亡率高达36%,产妇难产和产褥死亡分别为5%和10%。”谢大婶微笑着告诉笔者:“我一生中分娩过6个孩子,算是幸运,没有发生事故。”


据悉,解放初期,土法接生在各地广泛存在并对妇婴生命构成危害,引起中央人民政府的重视。1950年8月,在全国第一次妇幼卫生工作座谈会上,确定将对妇女儿童生命威胁最大的接生问题列为妇幼保健的中心任务,并将“改造旧产婆,推广新法接生”作为指导方针。


据载,1950年东山县人民政府卫生院进行旧产婆改造,推广新法接生。到1953年6月,先后培训接生员107人,建立6个接生站和15个接生员据点。1955年,全县有接生员143名,新法接生率达85%,难产发生率降至1.3%,破伤风发生率降至1%。1958—1959年普及新法接生,全县92.9%的大队建立妇产院,新法接生率达到100%,新生儿破伤风率降至0.1%,基本消灭产褥热。


谢大婶拿着62年前《新法接生证明单》说:“这张是我分娩第五个孩子发的,后来再生小儿子的时候,都实行新法接生了,也就没有发这种证明单。”由此看来,1958年的《新法接生证明单》当是东山岛最后一批接生证明单。它虽然默无言语,却见证了那个年代的妇幼保健状况。


(责任编辑:亚闻)

(邮箱:2003xy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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