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民政府公布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到2020年,湖南境内世界文化遗产数量力争有新突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达到200处以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多于1000处,博物馆、纪念馆数量超过150个。
此外,《意见》还对文物所有权与使用权进行了明确划分,并对落实文物保护责任、加强保护管理、推动合理利用等方面作了具体要求。
令人欣喜的是,《意见》的出台,与省政协近些年很多重点调研、委员们的建议不谋而合。
更多博物馆免费向公众开放
《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革命文物保护与展示,将编制全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重点推进重要革命名人故居和重大革命历史事件旧址遗址的本体保护、内涵挖掘、陈列展览和环境整治、设施完善等,建设一批集保护、展示、宣传、教育、体验和旅游等功能为一体的革命文化公园和革命纪念园区,为爱国主义教育和红色旅游提供核心支撑。
“专题博物馆建设”是省政协文史学习委今年开展调研的又一个重点课题。在调研过程中,委员们发现,我省专题博物馆建设存在运营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政府扶持力度有待加强等问题。
对此,《意见》表示,将支持更多的博物馆纳入财政支持的免费开放范围。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博物馆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县域特色专题博物馆。探索实施智慧博物馆项目,让博物馆融入现代生活。
化解“文保”专业人才短缺症结
省政协委员、湖南图书馆馆长张勇曾持续多年提交提案呼吁加大对古籍修复、文物保护、博物馆内务管理等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力度。
省政协委员、省文物局调研员刘春,对我省文物保护的现状了如指掌:“当前我省文物修缮保护专业人才缺乏,部分博物馆、纪念馆工作人员专业水平不高,有的甚至是其他岗位人员临时兼职,直接导致了较多文物未得到应有的修缮、保护与利用。”
对此,《意见》指出,要解放思想,创新机制,探索多元用人方式,壮大文博人才队伍力量。加快文博领军人才、科技人才、技能人才、复合型管理人才培养。
具体措施有:组织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以及文物部门专业人才,实施保护项目与人才培养联动战略,加快文物保护修复、文物考古、展览策划、政策研究等紧缺人才培养。重视民间匠人传统技艺的挖掘、保护与传承。加强县级文物行政执法、保护修复等急需人才培训,适当提高市县文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
明确划分文物所有权与使用权
省政协近些年开展的调研发现,有部分文物因存在多个产权主体,或产权所有者不明晰而被遗弃、被破坏,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文物所有人或使用人是其所有或使用文物的保护责任主体。”《意见》特别对文物所有权与使用权进行了明晰划分,并明确“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文物所在地县市区文物行政部门和使用人签订文物使用保护责任书,由使用人承担保护管理责任;无法确定使用人的由文物所在地县市区文物行政部门聘请文物保护员负责保护管理。”
同时,《意见》还特别指出:“支持、指导城乡群众组织和文物保护志愿者参与文物保护活动,鼓励向国家文物事业捐献文物或捐赠资金,鼓励社会资本依法依规投资修缮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至此,一批因保护责任主体不明而导致修缮保护不及时的文物,如被遗落远郊的革命先驱禹之谟故居、一度面临“拆与留”挣扎命运的长沙市开福区粮仓等从此有了政策支撑。
文|湘声报记者 李飞 见习记者 阮凤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