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千元欠条为何成了万元债务?|非法网络贷款屡禁不止
发布时间:2018-03-28 编辑:湘声报-湖南政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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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没有因为找兼职误入非法网络贷款陷阱,杜妍琳(化名)现在可能与其他同学一样,正紧张地修改论文,准备迎接即将到来的毕业答辩,度过最后的大学时光。

  

  但一次校外实习,也由于一张1000元的欠条,她的学业被迫暂时中断。

  事实上,像杜妍琳这样遭遇非法网络贷款陷阱的在校大学生已不算少数。经过相关各方整治和打击,非法校园网贷已大为收敛,但大学生被非法网贷催收的情况仍时有发生。今年省两会期间,部分省政协委员就此提出严厉整治和打击非法校园网贷的建议。

  

  

1千变1万,只要3个月

  

  杜妍琳是湖南中医药大学某专业大五学生,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她就在校外实习,为就业做准备。

  

  尽管实习非常辛苦,但为了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杜妍琳还是想利用空闲时间找一份兼职工作。去年11月,她通过网络平台联系上一名雇主,一番沟通后,该雇主同意聘用杜妍琳,前提是入职前交2000元押金。

  

  由于手头紧张,杜妍琳按照雇主要求,双方约定先交1000元,再以“手机通讯录”作抵押打1000元欠条,一星期后还清,如逾期未还清,每天要交200元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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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固定收入的杜妍琳一个星期后并未还清欠款。面对滚滚而来的“利息”,她更加没有能力偿还。到了今年1月,雇主将该欠条转移至一名中介,并通过一个名为“资信借”的网络贷款中介平台建立了电子借条。随后,杜妍琳通过平台借款2000元用于还款,不过,这笔2000元中有1000元用于支付中介费。同时,中介又以逾期未还“利息”为由,拒绝为她消除欠条,要求先还“利息”,再还借款本金。

  

  此后直到春季开学,杜妍琳向中介及网贷平台累计还款1万多元。在此期间,只要她逾期未还款,中介便利用软件工具向作为抵押的手机通讯录上的对象大量发送垃圾短信,每天数量达到上百条,春节期间也不例外。

  

  同时,杜妍琳手机通讯录备注的老师、亲朋好友等还接到催款威胁电话,电话中声称“不排除用非正常手段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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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利滚利”导致的“巨额欠款”无法还清,出于保护学生安全,学校不得已要求杜妍琳暂时中断实习,并由家长带回看护。

  

  

不堪其扰的老师

  

  童巧珍是湖南中医药大学副教授,也是省政协委员。杜妍琳的手机通讯录里保存着她的号码,正是杜妍琳这份“手机通讯录抵押”,使得童巧珍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深受短信轰炸之苦。不堪其扰的同时,看着原本活泼乖巧的学生因网贷变得越来越沉默寡言,童巧珍心里也很着急。

  

  3月14日,童巧珍通过“政协云”平台提交了一条微建议——“建议政府规范管理网贷”。这一微建议提交后,立即得到多位省政协委员的附议。

  

  “通过杜妍琳的描述,我认为这是一场连环套,而涉世不深的大学生很容易深陷其中。大学生与幕后的所谓雇主都没有见过面,双方全程通过微信联系。”童巧珍认为,雇主向大学生许以重酬,又利用大学生无固定收入来收取入职押金,等大学生打下欠条后又将欠条转移至高利贷中介,并在威逼利诱之下,一步步引导大学生重复借款、还款,导致他们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杜妍琳所遭遇的并不是个案,大学生涉世不深、急于求成和超前消费观念盛行以及行业管理不规范,都会让非法网贷趁机而入。只要身份证、手机号码和一张照片或一段视频,即使没有固定收入来源,一个大学生就能贷到近十万元款项。低门槛和高利息,大学生一旦陷入其中无疑是饮鸩止渴,不仅学业和成长会受影响,更严重的甚至会导致家破人亡。


  童巧珍认为,针对非法网络贷款,学校做好宣传、加强管理的同时,需要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人生观。更重要的是,政府和社会要主动为学生建起一道防护网,将违法犯罪行为与学生隔离开来。同时,要加强行业规范化管理,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网络贷款,创造良好的校园学习环境。

  

 

 建议推动高利贷入刑

  

  在省政协委员、湖南湘通企业发展管理研究院院长潘志勇看来,高利贷是很多社会恶性事件的起源,而大部分非法网贷就是表面披着正规合法外衣的高利贷,必须大力推动高利贷入刑。


  “如果杜妍琳的描述属实,其实她一分钱都不用还。”潘志勇介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潘志勇表示,杜妍琳与雇主达成劳动关系,雇主收取2000元押金的行为已经违反劳动法,所以杜妍琳与雇主之间的借条其实是无效借条。雇主通过债权转移方式将借条转移给中介,后续产生的利息以及中介费等各种费用也就无从谈起。同时,借贷双方约定的所谓利息转算成年利息后,也大大超过了国家规定的36%标准,属于高利贷,并不受法律保护。“一张本来就不合法的千元借条,将一名准大学毕业生带上了网贷和高利贷之路,给她的成长路程以重重一击,非法网络贷款害人不浅。”

  

  “当然,网络贷款不应全盘否定。”潘志勇说,在日常生活中,取得国家资质认可,在规定范围内运营的贷款机构是融资的重要渠道和方式,可以极大方便民间融资,缓解民众或中小企业短期资金困难。一旦贷款机构以赚取暴利为目的,违规将放贷目标对准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群体,给经济社会带来的后果,不会比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刑事犯罪行为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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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志勇表示,非法网络贷款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在于法制不够完善、行业管理不够规范,当前法律制度没有对非法网贷和高利贷行为形成强有力震慑。他建议,立法部门要着力完善法制建设,大力推动高利贷入刑,同时执法机构加强对相关涉黑涉恶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共同为群众撑起一道法律保护伞。



END

文|湘声报记者 杨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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