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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委员解读积极实施三孩生育新政策出台逢其时 配套需衔接
发布时间:2022-06-24 编辑:湖南政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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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方案》出台,将为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带来哪些影响?又将如何发挥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作用?政协融媒约访多位省政协委员解读《方案》,委员们还提出了实施意见建议。


产假延长需配套措施


“严格落实依法生育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20天等制度。产假期满,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可以请假至婴儿1周岁,请假期间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方案》中的这一规定引发热议。


在省政协委员、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一级巡视员赵仁秀看来,《方案》出台恰逢其时,充分倾听了群众的呼声,回应了家庭尤其是女性同胞的需求,为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打下良好基础。她建议,要进一步倡导抚养育儿中的男性责任,宣传职场和家庭平等的两性分工模式。


“请假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一年,利于降低生育成本,照顾了家庭的需求。同时,规定让职工与企业协商请假期间的待遇,相对兼顾了企业的利益。”长期关注生育政策的省政协常委、湖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向双林认为,延长产假势必会增加用人单位的成本。


产假一年,这一年间职位的空缺如何补?对职业女性来说,如何缓解产假延长导致的职场压力?对此,向双林说,要让这项政策落实落细,尤其对于中小微企业来说,需要相关的配套措施,对企业增加政策优惠和补贴等。


《方案》指出,鼓励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配备母婴设施,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协助女职工处理好工作与家庭关系。


对此,向双林建议将一年的延长产假,采用灵活休假模式,在孩子3岁之前,可以分时间段来休产假,尽量避免女性在职场的脱产时间过于集中。


“目前,长沙市也在研究出台相关的政策。”省政协委员、长沙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刘激扬说,国家政策要达到预期效果,让年轻夫妻生得起、养得起,必须有相关配套政策衔接,生育政策才能更好落地。她建议,实施住房限购的城市对三孩家庭适当放宽购房资格限制条件及住房公积金购房租房提取的政策等。


托育服务

要强化政府主导


《方案》明确,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公共服务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落实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支持政策。加大公办托育机构建设力度,支持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性、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项目建设。


“0-3岁婴幼儿是社会中‘最柔软的群体’,需要家庭、社会的共同呵护。”省政协常委、省妇联原主席姜欣曾参与婴幼儿托育服务方面的调研,并提出相关提案。


“《方案》的落实还需要一个过程。3岁以下的婴幼儿托育风险高,这也导致托育服务供给不足,收费标准过高。”姜欣说,目前托育机构师资队伍质量参差不齐,从业人员培养体系不完善,托育服务落地政策不明晰,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


姜欣建议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将3岁以下托育纳入政府监管范围,明确相关部门对其托育服务的管理、监督、评估和指导等职责,建立托育服务财政投入专门制度。同时,将育婴员、保育员等技能培训纳入职业技能补贴培训目录,并列为紧缺急需项目予以政策倾斜,对参加相关职业培训的托育从业人员给予区域性培训费补贴等。


赵仁秀对此深有同感,她认为,托育服务、家政服务要建立行业协会,制定从业伦理、操作标准等规范,提升行业自我监管能力。同时,培育专业力量,进一步加大相关公益社会组织和商业机构的扶持力度,聚焦家庭的多元需求,开展从业人员在日常保洁、婴幼儿常见疾病的护理、家庭关系调适、营养健康等方面的培训,提供多层次、多样化、高品质的服务。

政协融媒记者 肖君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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