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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有了“医”靠 幸福才有“保”障——新化县医疗保障局切实筑牢医疗保障体系
发布时间:2025-01-12 编辑:湖南政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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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费用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保障制度。


近年来,新化县医疗保障局聚焦“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切实减轻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确保困难群众不因罹患重特大疾病影响基本生活,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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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医保局主动作为,走向街头,向群众宣讲医保政策,为群众解惑答疑。


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老百姓就医“不愁”。一是落实“三重保障”制度。全面发挥基本医保公平普惠、大病保险倾斜照顾、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将6类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全额或定额资助参保缴费,将贫困患者大病保险起付线减半、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二是建立高额医疗费用支出预警监测制度。县医保局每月筛查基本医疗合规保障后个人自费开支较大的患者信息,反馈推送到市医保局和县农业农村局进行预警,充分发挥“前哨作用”。三是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保障。联合县慈善协会开展因病专项救助、职工医疗互助等,充分发挥“乡村振兴健康保”商业保险优势,提高了广大参保群众抵御意外、重大疾病风险的能力,使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降低。


待遇保障稳步提升,让老百姓用药“不难”。一是医保待遇水平稳步提升。居民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提高到了每人每年420元。门诊慢特病居民病种由30种扩增至47种、职工病种由28种扩增至43种,年度限额也相应提高。将参保居民产前检查费用纳入门诊保障。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由直系亲属扩大至近亲属。二是药品目录优化扩容。将3980种药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485种药品纳入“双通道”支付范围,“双通道”管理药品目录相比2023年提高了139种。三是强化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突破基层基药目录限制,允许慢病用药下沉基层,显著增加了患者用药可及性、选择性和便捷性,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创新模式优化流程,为老百姓看病“减负”。一是不断提升医保信息化支撑力度。全面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全场景应用,让参保群众真正感受到“一码在手,医保无忧”的方便与快捷。二是进一步扩大结算范围。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病种由5种增加至10种,参保患者县域内就医享受“先诊疗后付费”,区内就医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区外就医办理异地备案后,就可以跨省直接结算,实现了从区内到区外、从住院到门诊和门诊慢特病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全覆盖”。三是持续优化经办服务水平。全面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打造医保“15分钟服务圈”“智慧医保便民服务站”“网上办”“掌上办”、高频事项“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一揽子便民服务措施,有效减少了群众的跑腿、垫资负担,极大地提升了群众医保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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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帮助一位年仅7岁的戈谢病患者解决了巨额的医疗费用,身体有效康复,新化医保局得到了病患家属的高度赞扬。


强化帮扶举措,夯实乡村振兴医疗保障。积极落实因病致贫返贫风险防控机制,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群体给予参保资助、医疗费用垫付、增强救助力度等帮扶措施。


2024年度,新化县特困人员8297人、重度残疾人17756人、监测对象28064人、孤儿143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902人、低保人员37478人(含低保边缘人口)、稳定脱贫人数17.19万人,共计20.33万人,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实现参保率100%。


加强与民政、残联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实现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确保了精准帮扶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2024年上半年,新化县享受大病保险起付线减半的贫困人口共结算大病保险1815人次,支付金额为361.76万元;医疗救助支付1710.18万元,其中住院医疗救助1.76万人次,救助金额1638.83万元;门诊救助1386人次,救助金额71.35万元。


挖掘医保服务深度,实现基层服务全覆盖。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大力推进村级卫生室与医保系统的对接,实现了参保群众在乡镇卫生院及定点村卫生室看病时的门诊医疗费用即时核报。


按照省、市政策推动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改革,参保群众前往乡镇卫生院、门诊定点村卫生室门诊就医时,医保单次最高核报70元更改为不限制金额不限制次数,提高了参保群众待遇。


目前,已落实全县612个行政村和285个非行政村卫生室的医保报销全覆盖。截至2024年12月底,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普通门诊就医共核报84.5万人次,总费用7980.65万元,医保核报4553.72万元,有效缓解了农村群众看病贵、报销难的问题,进一步提升了农村医疗保障水平,基本实现了“小病不出村”目标,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


文 | 刘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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