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新闻
省政协界别协商会聚焦“加强饮用水安全监管” 从源头到龙头确保水安全
发布时间:2020-07-24 编辑:湘声报-湖南政协新闻网
分享

  □湘声报记者陈彬


  “有些饮用水源水质达标难度大。”


  “有的小区采用水箱二次供水,但水箱清洁、水质监管都存在一些问题。”


  “要从水源头到水龙头都做好安全保障。”


  ……


  7月17日,省政协召开“加强饮用水安全监管”界别协商会,委员们开门见山,直陈问题。


  加强饮用水安全监管,是今年省政协界别协商和民主监督课题,由民盟省委、省政协人资环委承办。协商会之前,委员们先后赴常德市、湘潭市的部分水源保护地、水厂、乡村开展实地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


  委员们希望进一步提高对加强饮用水安全监管的认识,加大投入,补齐短板,巩固提升既有成果,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作出贡献。


水安全配图.jpg让百姓喝上放心水,必须确保从“水源头”到“水龙头”的安全可靠。图为工作人员在查看农村饮水工程运行情况 新华社图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已达88%


  饮用水安全问题,省政协多年来持续关注。


  2016年,省政协围绕“大力推进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开展调研,并召开界别协商会。


  根据调研,当年,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仅为62%,低于76%的全国平均水平。“到2020年,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将提高到80%以上,重点解决51个贫困县及建档立卡的8000个贫困村450万人口饮水问题。”在当年的协商会上,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给出了建设目标。


  历经4年,这个目标如期实现了。


  “截止2019年底,全省农村5600万人口基本实现饮水安全保障,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80万人已全面实现饮水安全有保障。”在7月17日的协商会上,省水利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湖南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已达88.44%。


  据介绍,省水利厅正会同省直相关部门按照《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规定,加快核定建立县级以上城市和农村集中式水源地名录。


  相关制度正在不断健全。比如,市级城市集中水源地至少每月开展一次常规项目和33项优选特定水质检测,每年开展一次全指标分析;县级城市集中水源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常规项目和33项优选特定水质检测,每两年开展一次全指标分析等;乡镇集中水源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常规项目检测。


  自来水水质检测是短板


  推进力度在加大,规章制度在完善,湖南在保障饮用水安全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仍存有一些问题。


  省政协副秘书长、民盟省委会专职副主委胡颖调研中发现,在水源地水质监测中,部分以地下水为水源的水厂,水质合格率低于地表水。


  在胡颖看来,“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难度也较大。她说,在后续整治过程中,存在技术难度高、管理人员有限、整治资金匮乏等诸多问题,有的县达标率较低。


  调研组认为,水质是否安全,不能靠嘴说,得有证据。除开要采取相关措施对农村饮用水源进行保护外,还要加大对自来水的检测力度。这个检测应该包括推行规模水厂自检,以及县级水质检测中心巡检、卫生疾控部门抽检等。


  “有的水厂规模较大,但检测仅有色度、浊度等简单指标,不能满足水厂水质检测的基本要求。”省政协委员、湖南农业大学教授文利新说。


  省政协委员、湖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教授黄靓把目光聚焦到城市饮用水制水及二次供水。他说,有的地方二次供水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存在问题,比如二次供水设备与消防设施合建,部分开发企业所用的管材、配件质量差,服务企业无专业维保人员,管道漏损也较为严重。


  “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相关法规还有待完善。”省政协委员、湖南大学资环学院副院长袁兴中认为,至今湖南尚未制定饮用水水源生态补偿的具体办法。由于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涉及利益主体的多元性、利益关系的复杂性,有必要专门立法,才能为补偿顺利实施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推动水源地安全保护立法


  当天的协商会上,职能部门负责人回应了委员的意见建议,并就推进饮用水安全工作介绍了有关进展情况。


  今年4月,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省住建厅、省卫健委、省水利厅等部门,重点研究饮用水源保护“一行动四制度”,拟出台《2020年湖南省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和供水安全保障行动》,建立联系会议、联合监测、信息共享、联合监管执法等4项制度。省水利厅正督促各地尽快制定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明晰农村饮水工程产权,落实运行管理主体、管理责任和运行管理经费。


  此外,省水利厅还将根据《农村供水条例》开展全省农村饮用水安全立法调研,尽快制定《湖南省农村供水条例》。


  目前,省人大已开展前期调研,将启动修订《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有关部门表示,后续《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调整时,会推动将生态补偿机制纳入,探索建立覆盖政府和水源保护区所在地居民的多元补偿机制。


  “饮用水是要喝到肚子里去的,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委员们表示,饮水安全既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重大民生问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所在,希望各方跟踪和推动协商会成果的转化落实,为全省饮用水安全保驾护航。


  委员建言摘登


  袁兴中

  省政协委员、湖南大学资环学院副院长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口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对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需要不断加大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力度,以实现对饮用水安全的有效监管。建议:


  加快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专项法规条例的出台,更加全面具体地对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内容进行规定,诸如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内涵、范围、原则、机制等,让水源地生态补偿的实施拥有更高位阶的效力和更具操作性的法律法规支持。


  从近期着眼,可考虑对已有方案进行补充修订。分别于2017年和2019年出台的《湖南省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和《湖南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试行)》,侧重于重点生态功能区和流域横向的生态保护补偿,可考虑在其中补充增加“饮用水水源生态补偿具体办法”的相关内容。


  文利新

  省政协委员、湖南农业大学教授


  水安全关系健康中国战略和社会稳定。要着力构建从“水源头”到“水龙头”安全可靠、保质保量的农村供水(饮水)工程体系,巩固和提升现有成绩,在我省平原和人口相对集中的区域,加速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让农民喝上安全水和幸福水。


  缺少足够安全的水源地、水源水质不达标、供水能力严重不足、监管薄弱和安全隐患多、应急抗险能力差等问题,主要集中在边远乡村和山区。建议将边远乡村和山区供水工程的提质升级纳入“新基建”范畴,争取中央专项债务资金支持农村供水一体化项目,因地制宜新建和改造农村集中供水点,重点做好水资源规划和备用水源点的建设。以市州为单位建立统一的农村饮用水移动快速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分散供水点和采水点的物联网监控系统,形成以规模化供水工程为主、简易自来水设施为辅的边远乡村和山区供水体系,确保饮用水水质达到国家标准。


  袁铁锤

  省政协委员、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学院副院长


  饮用水水源保护网已经初步形成全省覆盖,并初见成效,但仍存在部分水源水质超标、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水源保护支撑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建议:


  基于省、市颁布的《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和水源地基层工作经验,进一步细化水源地保护的强制措施和处罚手段,为基层管理人员执法提供法律依据。针对农村经济发展,建立谁开发(利用水源地土地)、谁保护(水源)的水源保护机制,实现水源地的可持续发展。针对跨区域水源保护监管难度大问题,从全省布局,建立水源保护受益主体与责任主体协同监管反应机制。


  加强对各部门的协同合作,狠抓领导干部的水源保护教育培训和基层监管人员的技能培训,如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开展监控设备使用与维护、对违规事件的处理等网络视频技能培训。进一步加强保护区的水源保护宣传工作、日常巡查和执法力度,做好水源保护区的维护和日常管理。


  黄靓

  省政协委员、湖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教授


  要严格把控城市饮用水制水及二次供水监督相关环节,建议:


  完善法律法规,为监管体系提供法律依据,设置独立的监管机构,确保监管的独立和公正。明确执法监管主体,严格界定各部门的职权,进一步明确卫生部门与城建、环保等部门的权属、职责,便于各司其职,以保证卫生执法权力的合法和适度。


  严格按照卫生资源配置标准来配备人员,使卫生监管人员的数量能够满足日常卫生监管工作的需要。此外,制水及二次供水监管工作有一定的复杂性,要求监管人员具备医学、传染病学等专业的卫生知识,多种水质检测设备的操作能力,卫生法律法规和通用法律法规知识等,因此必须重视监管人员的招录过程,提高监管队伍素养。


  唐有根

  民盟盟员、中南大学化工学院教授


  水质问题已经成为国家、社会各方重点关注的问题,建议:


  加强标准化能力建设,围绕饮用水水质定性定量检测、不明污染物分类解析、快速监测识别等方面技术标准化建设需求,构建涵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多层次的检测技术标准和工程技术规程,逐步完善饮用水水质监测方法标准体系。落实饮用水水质预警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和落实责任措施;进一步完善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建设;完善以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和环境信息支撑为核心的环境监测网络体系,提升环境监测预警的信息化和网络化水平。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落实饮用水水质监测技术方针,确保饮用水安全;健全饮用水水质监测管理机制,完善饮用水水质监测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体系,建立饮用水水质监测信息应急预警系统,建立和完善饮用水水质应急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饮用水安全。全面组织实施饮用水源环境保护规划,认真落实各项保护措施。加强饮用水水质监测技术监管,强化监管能力建设,加大监管力度。


  梁婕

  民盟盟员、湖南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


  水源地安全是饮用水安全的关键环节。建议:


  加快推进湖区“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配套完善保护区界碑、交通警示牌和宣传牌等标识;在保护区周边人类活动频繁区域,建设围栏、防护网或防撞栏等物理隔离防护设施;拆除或关闭一级和二级保护区划定前已建成的污染物排放类建设项目,对部分搬迁或清拆后的土地实施植被修复工程;逐步搬出准保护区划定前已存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


  采取“引水、蓄水、配水、活水”等综合措施,建设蓄、引、提水源工程;在洞庭湖周边鼎城区、汨罗市、澧县等丘岗区,新建或扩建水库水源工程,提高水源保证率;在四口水系及其尾闾地区,新建外河引水工程,置换铁锰超标的地下水源。此外,要发挥好村委会、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的作用,调动村民参与农村水源保护的积极性,因地制宜探索农村水源长效管护模式。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