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四五”以来,湖南生态环境保护走过了极不平凡的历程,实现了环境质量的历史性突破、治理体系的系统性重塑、发展方式的深层次变革。
湖南划定了占全省国土面积19.77%的生态保护红线;完成了9298公顷历史遗留矿山图斑的生态修复;全省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4.11%;20多年未见的长江鲟、鳤鱼等珍稀鱼类再度现身;去年越冬洞庭湖的候鸟数量高达45.62万只;全省已成功创建30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12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长沙圭塘河、浏阳河、郴州东江湖的治理成效获得国家层面推介……
一组组真实数据、一个个生动案例,是成绩单,更是宣言书。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坚持制度创新、生态督察、科技赋能,探索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湖南经验”,书写了一份机制活、生态美、百姓乐的绿色答卷。

常德市武陵区穿紫河风光带。
制度创新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关键在“精准”
“十四五”以来,湖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用制度之网守护绿色本底。
作为源头守护绿水青山、助力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制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
可以说,分区管控制度与大众熟知的环评制度、排污许可制度三者环环相扣,形成了从宏观到微观、从前端到后端的环境管理链条,共同构成了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分区管控在源头明确准入要求,为高质量发展“明底线、划边框”;环评针对不同区域定位和规划布局提出要求,做到“强措施、防风险”;排污许可规范企业行为,重在“控排污、严执法”。
“十四五”以来,省、市协调联动,发布了省、市两级管控方案,划定了“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种类型875个管控单元,制定了差异化准入清单,明确单元内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省域全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初步形成。
建立健全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有关要求纳入《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湖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法规。2025年5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明确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具体要求及措施。在全国率先制定分区管控单元划定技术规范、准入清单编制技术指南等地方标准,指导湖南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科学划定。
构建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湖南已初步形成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生态环境部门牵头、生环委14个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协同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联动机制。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各部门行业发展、政策制定、规划编制的基础,增强刚性约束,形成政策合力。生态环境部门与自然资源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探索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动态衔接,实现了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业务协同,共享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划定成果。
强化信息化智能服务支撑。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智慧服务平台的建设,实现了与省大数据总枢纽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平台集成了成果展示查询、选址布局分析、风险热点识别、智能分析研判、多要素多模型预测分析等功能,实现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一张图”管理,提升综合管理效能。为了方便公众查询有关信息,平台特意开发了公众端,若公众想在某个园区内建设一个工业项目,就可以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官网或者“湘易办”APP查询到该园区的管控要求。
不断拓展分区管控成果运用。湖南积极推进分区管控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领域广泛运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比如,推动重大战略、政策、规划等编制时充分运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确保综合决策科学性;在环评审查中有效衔接分区管控成果,支撑了全省25000多个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做到科学精准准入;将分区管控准入要求嵌入园区项目策划生成、招商引资等管理程序,引导项目优化选址布局,提升招商引资质效;通过智慧服务平台快速识别区域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为执法监管提供精准的问题线索。

执法现场。
督察“利刃”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解决“痛点”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整治突出问题、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抓手,取得重要成效——
三轮4次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6部长江经济带警示片共交办我省312个问题,完成整改276个;
我省组织开展的两轮3次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拍摄的4部省级警示片,共交办194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660个,达到序时进度265个;
一大批长期困扰群众的“生态痛点”得到解决,比如益阳市系统推进20余家石煤矿山整治和修复,曾经一个个的“矿业疮疤”变身为“矿山公园”,并打造了以宏安矿业为代表的生态环境教育基地。
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推动生态环保工作的一把“利剑”。湖南取得的瞩目工作成效主要源自“三个坚持”——
坚持高位推进,形成督察合力。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督察整改工作,省委常委会会议每半年专题听取有关情况,省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部署,省领导亲自指挥、一线督办,分管省领导定期调度、现场督导。省生环委办发挥统一监督管理作用,强化通报、督办、约谈等措施,加强与省委巡视、省人大执法检查、省政协民主监督、省纪委监委“洞庭清波”专项监督等工作的统筹,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共同抓好整改落实。
坚持全面从严,解决突出问题。始终把握“督政”的主旋律,重点督察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紧紧围绕污染防治攻坚考核开展督察工作,聚焦大气污染防治、城乡生活污染治理等重难点任务。严肃开展责任追究,依法依规调查处理176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1900余人,发挥警示效应。切实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整改事项实施清单化调度、台账式管理,从严从实把关销号。
坚持长治长效,强化建章立制。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纪律规定》等一系列制度文件,推动督察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创新建立“精准画像”督察工作机制,对122个县市区生态环境风险进行分类管控。加强督察信息化平台建设,构建督察整改闭环体系。

美丽乡村——花垣十八洞村。
科技赋能
非现场执法为企业“减负”
“十四五”以来,随着生态环境监管不断升级,科技赋能下的非现场执法为涉企检查优化提供了新路径。
湖南依托科技赋能,推行非现场执法,将非现场监管作为优化涉企检查工作的重要手段,从制度建设、平台搭建到运用实战,持续统筹推进,在监管不放松的同时,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
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为确保非现场执法工作有序推进,省生态环境厅先后出台《关于全省排污单位安装“非现场”监管设施的通知》《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排污单位非现场监管工作规范》《关于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电力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应用管理的通知》等系列文件,落实各级责任,明确监管覆盖范围、数据管理规范、交办督办要求和数据应用方式等。“十四五”期间,全省进一步打通线索交办、案件督办等关键流程节点,推动制度的落实落地。
完善信息平台建设。重点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与电力监控平台的升级改造,为非现场执法提供技术支撑。截至目前,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已实现2549家排污单位联网接入;电力监控平台已覆盖7216家企业,监测点位近6万个。“十四五”期间,省级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持续实行7×24小时值班制度,2025年下发预警督办信息1万余条,全部办结;电力监控平台同步下发治污预警督办单4807份,推动4000余个问题完成整改。
提升执法监管实效。为深化非现场执法应用,2024年、2025年连续两年将非现场执法纳入执法实战大比武内容,组织执法人员依托监控平台,通过非现场方式发现违法线索494条,立案查处154宗,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的非现场执法能力。同时,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1040家企业纳入非现场执法正面清单,“十四五”期间累计通过非现场方式完成近2万家次监管,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存在轻微违规问题的企业,优先采取帮扶指导,其间累计帮助988家企业完成不规范问题整改,引导企业提升自主守法水平。
通过提升科技手段、优化工作方式,湖南持续发力、完善体系,在强化监管的同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全省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永州宁远九嶷山。
固本强基
建设“无废城市”、治理重金属污染
“无废城市”建设从试点推向全域。长沙、张家界作为国家“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积极探索餐厨垃圾智慧收运处理、旅游城市生活垃圾处置等特色模式。印发《湖南省“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全省全域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湖南加快“无废细胞”建设,率先在湖南有色、湖南矿产两家省属国企开展“无废集团”建设,通过设施共享、协同处置,年协同创效超亿元,尾砂综合利用率提高21%。全省各市州已完成230余个“无废细胞”建设。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能力大幅提升,经营单位利用处置能力达485万吨/年,医疗废物处置能力达308吨/日,确保了环境安全。
重金属污染治理啃下“硬骨头”。深入抓好湘江流域铊污染、资江流域锑污染、湘西地区锰污染整治,全省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在“十三五”降低14%的基础上,2025年较2020年再降8.54%,圆满完成“十四五”减排目标。花垣县“锰三角”区域投入13.8亿元,实施“一企一策、一矿一策、一库一策”综合整治,2025年区域水质锰平均浓度较2020年大幅降低81.0%,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标准。针对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溶洞垃圾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行动,排查整治点位1989个,已完成整改1988个;共排查溶洞12138个,存在环境污染问题溶洞1643个,完成清理整治,清运溶洞垃圾1.5万余吨。明确将“禁止向溶洞、天坑等自然遗迹排放水污染物和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写入修订后的《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强化法治保障。
环境风险防控守住底线。湖南始终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防范化解环境风险,强化危废、尾矿库监管,排查消除重大环境风险隐患,构建现代化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不断提升预警预报和应急响应能力,牢牢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全民共治
汇聚美丽湖南建设的磅礴力量
生态环境保护是全民共同的事业。湖南始终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努力打好生态环境保护的人民战争。
强化主体责任。省生态环境厅将凝聚共抓生态环境保护的更大合力,出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的“十条”硬举措,每季度向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等报告环境质量情况;同时,建立责任清单、工作清单、整改清单“三个清单”提示制度,真正把“大家的事”变成“大家一起来办”。
广泛动员公众参与。人民群众是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力量源泉和坚实根基。2025年8月,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委宣传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围绕环保政策、年度重点工作、重大活动等做好宣传,讲好生态环保故事。同时,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工作,加大环保设施及科普和教育基地向公众开放的力度,不断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让保护环境、绿色生活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畅通社会监督渠道。2025年9月,省生态环境厅重新修订发布了《湖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省级举报奖励办法》,省级及各市州都加大了有奖举报力度,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在省生态环境厅官微平台和新湖南、红网等主流媒体设有举报奖励窗口,畅通“一码通”、12345热线等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实行分级督办、重点提级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将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的期待转化为监督治理的强大动力。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场持久战,更是需要全民参与的人民战争。通过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湖南必将实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展望“十五五”,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将继续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把事业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怀为民之心,执笔绘新绿,书写美丽潇湘的动人新篇章。
文 | 莫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