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融媒记者杨睿文
4月23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守护好一江碧水”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湖南推进长江保护修复相关情况。近年来,湖南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殷殷嘱托,在长江保护修复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一江一湖四水”系统保护和治理得到了明显改善。

晒成绩:“一湖四水”水质提升显著
2018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长江岳阳段考察时,勉励大家要继续做好长江保护和修复工作,守护好一江碧水。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考察调研湖南,强调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展现新作为。
3年来,湖南牢记总书记嘱托,在长江保护修复上积极作为,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20年,长江干流湖南段和湘资沅澧四水干流108个监测断面全部达到或优于II类;全省60个“水十条”考核断面优良率达到93.3%,比2017年增加5个百分点;345个省考断面优良率达到95.9%,比2017年提高2.3个百分点;永州市、邵阳市进入全国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前30位。
作为湖南“一号重点工程”的湘江保护和治理,从2013年开始,连续实施3个“三年行动”计划,累计退出1200余家涉重企业。2020年,湘江干流39个断面全部达到Ⅱ类水质,镉、汞、砷、铅和六价铬等五种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浓度比2012年平均下降58%以上。
自五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以来,洞庭湖总磷浓度不断下降。湖体总磷浓度由2017年的0.073毫克/升持续下降为2020年的0.06毫克/升(下降17.8%);湿地面积达到935.5万亩,保护率达76%以上;越冬水鸟超过28.8万只,同比增加16.6%,创下10年之最。
强举措:“铁腕”推进生态环境修复
守护好一江碧水,湖南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之路。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将全省20.23%的省域面积纳入生态红线保护范围,建立起“1+14+860”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明确规定长江干流和湘江岸线一公里范围内不准新增化工园区,推动沿江化工企业搬迁。同时加快推动五大重点工矿区转型升级,株洲清水塘261家、湘潭竹埠港28家重化工企业已全部退出。
与此同时,湖南深入推进长江保护修复八大专项行动,纳入重点整治的8个水质超标或不稳定断面中,7个断面已经达到或优于III类,大通湖水质由劣五类改善到IV类。长江湖南段及湘江干流4497个入河排口排查、点位解析等工作顺利完成。在“三磷”专项排查整治中,存在问题的11家企业中,8家完成整治(另外3家长期停产)。144个省级及以上园区均配套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排查的176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184个地级城市黑臭水体,完成整治181个。乡镇“千吨万人”排查的676个问题中,673个完成整治,其他3个按序时进度推进。国家交办的99个长江经济带自然保护地重点问题已完成整治。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中,国家交办的91个重点问题已完成整改。
目前,按照“污染消除、生态修复、群众满意”的目标,针对21类问题,明确了具体销号依据和行业标准,加大对地方的技术指导和帮扶。截至2020年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76项任务完成整改70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的41项任务完成整改销号33项;2018年、2019长江经济带警示片交办的37个问题整改销号33个,洞庭湖自然保护区采砂、东安高岩水库饮用水水源锑超标等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下一步,湖南将把长江保护修复摆在压倒性位置,深入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深化“一江一湖四水”系统保护和治理,加快解决长江岸线治污治岸治渔、重点工矿区遗留污染治理、洞庭湖总磷削减、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湿地保护修复等重点难点问题,为打造清洁美丽的万里长江立起湖南新担当、作出湖南新贡献、彰显湖南新作为。